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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为当今世界应对城市病凸显、包容性下降、同质化竞争等挑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 以创新理念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把发展新经济作为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突破口 ◆ 以协调理念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主动担当“主干”责任 ◇ 以绿色理念塑造公园城市新形态,建设具有高颜值、生活味、国际范、归属感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 以开放理念厚植全球竞争新优势,高水平打造西部国际门户枢纽 ◇ 以共享理念开创共建共治新局面,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享  全国人大代表范锐平表示  ▽ “聆听政府工作报告, 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我完全赞同” 推动新发展理念在蓉城大地落地落实 建议支持以天府新区为平台 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 ▼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开幕。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成都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科学的方法推动新发展理念在蓉城大地落地落实,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聆听了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受鼓舞、信心倍增,我完全赞同!”范锐平说,报告接地气、暖人心,充分彰显了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和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 过去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领航掌舵。沉着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坚定宣示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一以贯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了关键、扭住了要害,推动了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发生新变革。 去年春节前夕 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 明确提出支持 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 范锐平说,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为成都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增强永续发展动力提供了科学指引,也为当今世界应对城市病凸显、包容性下降、同质化竞争等挑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成都以“全面落实年”为抓手,全力以赴学思践悟、创造力行,推动了高质量发展,引领着蓉城走向世界。 2018年,成都经济增长8%、总量达1.53万亿元;连续10年荣登“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榜首;在GaWC世界城市评价体系中跃升29位至全球第71位。 范锐平说,成都持之以恒以创新理念培育转型发展新动能,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和现代产业体系重构,建立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为主要形态的现代产业体系。 2018年,成都依法关闭了“散乱污”企业1.44万家,“腾笼换鸟”向市州转移企业1012户,市场主体增长54.1万户,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 “把发展新经济作为追赶世界先进城市的突破口!” ——范锐平 范锐平说,成都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新经济发展委员会和新经济发展研究院,规划建设了独角兽岛,实施场景供给计划、发布城市机会清单。 2018年,每天有超过110家新经济企业在蓉诞生,4家本土“独角兽”企业破茧而出,新经济企业专利数量达5.65万件,同比增长117%,新经济活力跻身全国前三。 范锐平说,四川省委作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成都主动担当“主干”责任,持之以恒以协调理念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2018年,成德眉资同城化、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和五大经济区协同化发展共签署合作协议298项,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探索“总部研发在成都、生产配套在市州”新型产业合作关系,协同协作、共荣共兴发展格局正加快形成。 数据显示  ▼ 2018年,成都乡村振兴“七大共享平台”已覆盖全省21个市州,成都平原经济区铁路公交化改造完成300公里并投入运营,成都国际班列市州货源比重增长270%,与省内市州实现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联网认证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选派2231名干部人才赴藏区彝区支援脱贫攻坚,实施援藏对口帮扶项目495个。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成都成立了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和研究院,规划建设天府绿道体系和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其中,天府绿道已植入2000余处文体场景,累计建成2607公里并亮相达沃斯论坛。不久前,成都又提出规划建设锦江公园,作为公园城市建设重要载体,更好满足市民美好生活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以绿色理念塑造公园城市新形态,着力建设具有高颜值、生活味、国际范、归属感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 范锐平 范锐平说,2018年,成都空气优良天数达251天,成为2013年以来新增优良天数最多的副省级城市。全市新增管理人口74万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26.5万人,充分彰显了生态价值转化的生命力。  范锐平说,成都持之以恒以开放理念厚植全球竞争新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全球视野谋划国际战略通道建设,以自贸区为载体谋划国际投资贸易平台建设,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谋划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打造西部国际门户枢纽。 2018年,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5295万人次,居全球机场第26位;规划建设了全国首个铁路智慧无人港,在全国率先推行集拼集运模式,成都国际班列新增境外站点8个,年度开行2619列、增长158.8%,综合重载率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77.4%,南向东盟铁海联运班列实现“天天班”;自贸区新增注册企业4.8万家、注册资本超过7000亿元。 2018年,成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模式荣获中国民生发展论坛“2018民生示范工程”第一名。 范锐平说,这是成都持之以恒以共享理念开创共建共治新局面的结果。成都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享。 成都出台了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基本评价标准,深化街道(乡镇)管理职能、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12个领域改革,分批对4300余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亲民化改造,在全国率先设立社区志愿服务日,建成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72%,天府市民云智能终端集成37个部门147项服务、服务市民1200万人次。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我国将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一带一路’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西部开放格局,成都由内陆腹地转变为面向泛欧泛亚的开放前沿,开放成为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最大的变量和最强劲的动能。” 范锐平建议,支持以天府新区为平台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引领带动西部地区以开放促开发,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范锐平建议 ◆支持建设国际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引领区,率先开展负面短清单试点,单边自主开放国际高层次人才创业就业市场和政府采购市场,支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支持建设西部国际陆海贸易通道主枢纽,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和青白江国际铁路港建设综合保税区,在蓉设立“一带一路”大宗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和非储备货币交易中心。 ◆支持搭建“一带一路”开放合作主平台,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成都规划布局设立领事机构,支持引导国外商(协)会在成都设立代表机构,将“中国—欧洲中心”确立为国家级对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蓉欧铁路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支持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设立四川自贸试验区巡回法院、成都知识产权法院和成都金融法院等专业法院,支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在蓉设立分支机构。来源:天府发布
2019-03-06 19:15:52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政府要过紧日子”“精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近2万字的报告,释放出很多重磅政策信号。我们做了部分梳理,一起来看! 1.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    今年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旨在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 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 2.更大规模减税    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    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    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3.政府要过紧日子    为支持企业减负,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想方设法筹集资金。    中央财政要开源节流,增加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央企上缴利润,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三公”经费再压减3%左右,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    地方政府也要主动挖潜,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 4.精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改革完善货币信贷投放机制,适时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数量和价格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精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    加大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力度,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增强信贷投放能力,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今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 5.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对监管者也要强监管、立规矩,决不允许搞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决不允许刁难企业和群众。 6.强化原始创新    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    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7.加大城际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川藏铁路规划建设。    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8.推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    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深化集体产权、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9.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发展规划纲要。 10.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 11.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 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   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成长。    加快在各行业各领域推进“互联网+”。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 12.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13.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健全政企沟通机制,激发企业家精神。    保护产权必须坚定不移,对侵权行为要依法惩处,对错案冤案要有错必纠。 14.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改革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发展民营银行和社区银行。    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    增强保险业风险保障功能。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 15.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    继续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带动改革全面深化。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    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日韩自贸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继续推动中美经贸磋商。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3-06 19:15:52
个人介绍博士,中共党员,成都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四川省“千人计划”通甲优博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带头人,四川省“千人计划”长期创业人才,成都市“蓉漂计划”特聘专家,四川省科技创业人才项目负责人,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成都市首届创业新星,成都市“菁蓉创业之星”,天府新区创新创业“拔萃之星”。 毕业于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师从中国科学院于起峰院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计算机视觉与图像测量技术,对模式识别、图像匹配及系统集成有较深入的研究,博士期间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异源图像匹配方法,并主持和参与了多个军品及民品项目的研发工作。目前已发表《Linear Self-calibration Method for Camera(相机线性自标定方法)》等论文9篇,申请《一种立体匹配方法及系统》等国际PCT专利6项,申请《基于人脸姿态估计的控制方法与系统》等国家专利47项,在国内计算机视觉创新研发领域有巨大影响力。 2015年,创业项目TopUAV无人机视觉软件模块,荣获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第一名及全国第二名,与全球第二大无人机供应商——零度智控建立业务伙伴关系。2016年,创业项目TopGlasses AR眼镜虚拟试戴软件模块,荣获阿里巴巴互动创意大赛全国二等奖,与国内最大的互联网眼镜销售商——上海可得签署技术合同。2017年,自主研发的交通事件分析服务器在四川成南高速淮口服务器部署应用,在第二绕城高速西段及西南石油、西南财大、川师大、西南交大等多个高校试点。 通甲优博成立短短三年以来,引进博士5人,培育“省千”2名,“蓉漂”2名,引进中科院于起峰院士,建立成都院士专家工作站,新申请国际、国家专利200余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四川省“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成都市新经济百名重点培育企业、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等荣誉资质,与国防科技大学、绵阳29基地、高通、舜宇集团、上海产业研究院、四川交通运输厅、零度智控等知名企业建立了业务伙伴关系,承担了2项四川省科技厅项目,3项军委科技委、绵阳29基地等军民融合项目,并连续作为VALSE视觉与学习研讨会2016、2017年度铂金赞助商,和ACM图灵奖五十年中国大会的特邀赞助商,持续参与、支持计算机视觉与机器学习领域的各项顶级会议。通甲优博拥有行业瞩目的市场占有率、技术含量和研发能力。 徐一丹博士将继续带领通甲优博专注于计算机视觉、深度学习、增强现实等人工智能技术,致力于立足细分领域和垂直行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人工智能软硬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在人工智能“Easy my life”的美好愿景道路上不断前行。通甲优博公司简介 成都通甲优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TOPPLUS)成立于2015年2月,落户于国家级天府新区,入驻国家级孵化器天府菁蓉大厦,是中国领先的人工智能产品公司。通甲优博以立体视觉和深度学习为核心,立足细分领域和垂直行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人工智能软硬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在人工智能“Easy my life”的美好愿景道路上不断前行。目前主要产品有:交通事件分析服务器、客流统计设备、无人机视觉软件、AR眼镜试戴软件、电网智能视觉巡检设备、以及军工系统视觉解决方案等。 通甲优博创始团队全部来自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三分之二拥有博士学位,包括国家重点项目总工程师、部队高端技术转业军人、世界五百强企业大区高管和技术高管、军品上市公司COO等,团队成员各自独当一面、优势互补。公司引进博士7人,培育四川省“千人计划”2人,成都市“蓉漂计划”2人,研发人员占比76%;引入中科院于起峰院士及专家团队,设立成都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同时建成立体视觉与增强现实、视觉导航与跟踪、大数据与深度学习、国网重点视觉图像实验室(筹)等四个实验室。新申请国际、国内专利技术200余项,获得39项国家专利权、18项软件著作权、14项注册商标;具备行业瞩目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 公司荣誉成立短短三年以来,已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批次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四川省“千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成都市首届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成都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等荣誉资质。高速服务区智能视频分析系统、无人机视觉软件、AR虚拟试戴软件等3款产品入选2018年度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 荣获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第一名、全国第二名,阿里巴巴集团2016年度天猫互动创业大赛全国二等奖,成都市首届“菁蓉创业之星”,成都市首届“创业新星”,天府新区创新创业“拔萃之星”及“天府菁蓉之星”等创新创业奖项。
2019-03-01 18:44:40
日前,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就我省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与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发布通知。  今年高企认定共办理几批次啊?何时开始受理呢? 高企更名又安排在哪些时间呢? 还有没有培训会呢? 成都地区的培训时间是好久呢? …… 不急,跟小编一同了解下工作要求1.请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还应认真学习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网络常见问题解答。(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 2.各申报企业应按文件要求编写资料,并准备相关材料。 3.建议申报企业在公布的2019年参与出具高企认定专项报告推荐中介机构名单中选择和委托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sc.gov.cn/通知栏或高企认定专题栏查询)。 工作安排(一)征集推荐中介机构征集参与出具高企认定专项报告中介机构,包括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其材料受理时间为2019年1月1日-2月27日(省厅征集参与出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3月1日-3月31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税务师协会审核确认名单,作为推荐名单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高企培育认定管理培训3月上旬-5月下旬,开展全省高企培育认定管理专题培训。由各市(州)自行组织并聘请经省高企办认可的专家授课。请各市(州)科技部门与省高企办对接培训时间,具体举办高企认定培训会,组织区域内有效高企、当年申报企业、高企培育企业参加培训。 (三)开展高企认定2019年办理两批,请相关企业安排好时间和工作进度,过时不再受理申报(企业当年只能申报一次)。 第一批:5月20日-6月21日受理企业申报。请申报企业先在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若审核未通过,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补充和完善,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材料。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1日17:00之前。 6月24日-8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第二批:8月1日-9月12日受理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申报,操作流程同第一批。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2日17:00之前。 9月16日-11月30日:专家评审,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会审,公示、报备案。 (四)开展高企更名企业首先在全国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填写申请材料,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若未被退回,即可导出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在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递交纸质材料。若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被退回,可修改相关资料后再次提交。请在各批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之前前往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递交纸质材料,过时不候。 2019年办理3批,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批:3月1日-3月15日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00之前 (注意:如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且准备申报第一批高企认定的,请务必在此批次申请更名)第二批:6月1日-6月15日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00之前第三批:9月2日-9月17日 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7日17:00之前(五)填报高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有效高企按照国家要求,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在“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网”对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进行确认、提交。如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报,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报国家备案。 填报流程:1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信息调查系统(网址:http://tj.ctp.gov.cn)分别在“企业年报”“高企发展年报”模块填报数据,填写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2登录国家高企认定工作网,对“高企发展年报”数据进行确认并提交(http://www.innocom.gov.cn),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前。 申报材料要求请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各类申报材料,严格按批次时间安排交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2份,1份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1份副本,可用复印件。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交原件验证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注意: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将进行真实性查验,一经发现核实虚假材料,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将纳入诚信黑名单。(一)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二)申请高企更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高企认定工作指引》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会计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提交申报材料地点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成都市天府五街200号菁蓉国际广场7号楼B座704B 电话:028-68107837 68107839 68107842 注意事项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主管企业科技、财务、行政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联系方式四川省高企办 谭攀 雷林 胡涵涵 李红 028-68107837 68107839 86676329 四川省科技厅高新处 谢光红 028-86710386 监督管理四川省高企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科技厅、财政厅和省税务局,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已认定的高企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取消其高企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还有疑问? 我们还可以在培训会上解决哟! ↓↓↓四川省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培训会安排据四川省科技厅官网消息,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培训会将在3月-5月进行。 成都市主城区:培训时间为3月上、中旬。 成都高新南区、成都高新西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市各区县:培训时间为4月上旬至中旬。 参会人员拟申报2019年高企认定企业、高企培育企业主管技术创新业务负责人、企业财务人员各1人;市(州)科技部门相关负责人1人;本区域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1名,参加本区域培训会。 培训内容1.高企认定标准和条件解读; 2.高企认定、更名等申报材料准备要点及申报流程; 3.专项审计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要求; 4.高企申报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5.高企培育、管理; 6.2019年高企认定、更名工作安排。 培训专家1.郑树明 成都市双流区政协教育卫健委主任 2.雷 林 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副研究员 3.袁汉清 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退休高工 联系方式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雷林 胡涵涵 谭攀 谢光红 联系电话 (028)68107837、68107839、             86676329、86710386 温馨提示 各位想要申请高企认定的的小伙伴们,不要担心程序麻烦哦,因为每年人才服务中心都会给大家提供相关培训,请持续关注小创,积极参加培训会,早日申请成功!文章转自:“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
2019-03-01 18:44:40
宣布一个好消息! 近日 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 2018~2019年度 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 获奖名单 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一期) 荣获鲁班奖 ▼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获奖工程即标志着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 西博城项目 位于天府新区核心区域 占约1080亩 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 总展览面积30.5万平方米 作为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永久会址 西博城是天府新区 集人气、聚商气、活财气 实现产城一体的核心项目 是成都打造“国际会展之都”的 重要平台和窗口工程 ▼ 西博城具有 建设定位高、建筑造型优美 结构形式先进、建设理念环保 会展功能齐备 等特点 建筑形象富有韵律 独有的飘带型屋面凸显 “水浣蜀锦” 的锦绣意象 展翅腾飞的空间造型 彰显新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前景 是天府大道上 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和天府新区地标性建筑 自承担西博城项目建设任务以来 建设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建设 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建设质量进度 项目一经启动 即明确了 争创“鲁班奖” 的建设目标 ▼ 狠抓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好质量策划,分解目标责任,各分项工程实施时严把质量关,钢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等工程采用BIM技术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严格按照鲁班奖的质量标准建设。 工程资料同步齐全、目录详细、组卷合理、内容清晰、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建设中强化新技术创新运用,累计运用新技术38项、创新技术5项、申请发明专利12项,总结文献《超大空间博览建筑设计与施工综合技术》达国际领先水平,工程先后获得中国钢结构金奖、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四川省天府杯金奖、四川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等荣誉41项。▼ 创立“检企共建”制度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跟踪预防督办项目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项目,建设集团与市检察院签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书》。 成立联合跟踪预防领导小组,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前置科学管理,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参建单位廉政约谈、项目履约情况专项检查等,杜绝工程腐败与职务犯罪,为“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建设夯实廉政基础。 ▼ 创新项目党建机制探索项目党建新模式,深入推进“4个3”项目建筑工地党建工作法,坚持“党建职责融入项目管理、党建服务融入民工服务、党建文化融入工地文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组织建设同步实施,将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转化为项目建设巨大推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激发参建各方内生动力,为项目保质高效按期建成提供组织力量。 自建成投用以来 西博城已成功举办 第17届西博会 第98届全国糖酒会 “天府杯”国际网络安全大赛 等国际国内大型展会百余场 先后荣获 “中国会展标志性场馆” “中国十佳会展中心” 等多项国家级会展奖项 西博城项目作为天府新区首个获得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的大型工程,是天府新区在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新征程中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图源/天府发布 来源:天府发布
2019-02-25 12:59:14
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2月22日,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带领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温雪倩、朱虹,监事杨灿,商会执行秘书长李雨纯和天府新区律师协会会长黄磊,开启了走访调研会员企业活动。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姜明茂参加。走访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调研了欧魅时尚科技、 睿乐达机器人、通甲优博、源本创新科技四家新经济会员企业,并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及意见建议。大家也纷纷表示,天府新区在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政策好,环境好,我们有信心,立足天府新区,把自己企业做优做强。第一站:走进欧魅时尚科技,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欧魅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兼CEO熊何锐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及跨境电商行业状况。该公司以自有品牌+快时尚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和互联网平台化销售模式,将成都造产品销售到海外,为地方经济创汇。目前公司已在美国、德国和英国设立海外仓与服务点。第二站:走进睿乐达机器人,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睿乐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单呢喃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并演示了公司自主研发的物流机器人。睿乐达成立于2018年,由四位海归博士创建。公司在2018年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了四川省先进制造业的第二名;并与中国邮政速递易,国际一流企业等相续展开密切合作......在创业初期,公司取得不凡的成绩,足以证明睿乐达在人工智能领域未来有更加广阔高远的发展。第三站:走进通甲优博,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通甲优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一丹重点介绍了目前已落地于智慧交通项目。通甲优博三年的发展里,在智慧交通领域持续深耕人工智能产品,一路走来成绩非凡,足以证明企业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该企业将为四川智慧交通,产业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第四站:走进源本创新科技,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单位成都源本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暨成都顺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母公司,公司创始人徐晓晨向大家演示了“源本生鲜”农产品流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源本生鲜,是国内领先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与食品安全防控能力”的综合服务平台。自2014年成立以来,源本生鲜已在全国18个城市运营,服务超过5000家生鲜配送企业,平台总用户数量超过10万,每日直接影响人数达到500多万。源本生鲜一直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助力中国三农,践行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菜的社会责任。座谈交流在座谈会上,王麒会长谈到,打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首先要从人才配套服务抓起。欧魅时尚科技、 睿乐达机器人、通甲优博、源本创新科技四家企业团队创始人均是各领域的专家人才,企业人才队伍也聚集了各行高精尖的人才。如睿乐达机器人公司的人才队伍不仅有海归博士,还有来自国内的高端人才;这说明高质量发展中的新区,壮大民营经济的方式,不只是服务好“存量”,更要积极吸引“增量”。对来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本土民营企业家,新区以最大的包容度相迎。通过走访调研,对企业高端人才队伍了解,也说明天府新区一系列人才措施成效很好。人才来了,科研创新水平必定提速。 其次,打造国际营商环境,市场资本利用也是重中之重。从2018年12月全球顶尖VC基金SIG海纳亚洲数千万元投资源本创新科技,2019年1月由内资公司转制为中外合资企业。SIG海纳亚洲作为全球顶尖的头部风投机构,在2018年整个金融、投资环境相对艰难的背景下,选择投资源本创新,也是该机构2018年唯一一笔对西部创业企业的投资,不仅是对企业的认可,也是对天府新区优秀的投资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开放的引资政策,超前的国际视野的充分认可! 在谈到天府新区商会在助力国际营商环境打造中的作用,王麒会长说:一是宣传作用。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打造,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是天府新区商会的职责和义务。我们要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举措,对标国际一流,努力为广大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为天府新区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典范城区献计出力。商会秘书处要牢固树立“人人关心企业,人人为企业服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要坚决摒弃“你不求我不办”“你的事我不管”的旁观心态,牢固树立“商会围绕企业转,企业需求我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促进作用。此次联合走访调研会员企业,正是商会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商会自身要加强政策学习,疏通政策传导机制,与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促进落实依法行政理念,用制度保障营商环境,构筑企业诚信体系,通过品牌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桥梁和纽带作用。商会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联系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有效合作。要了解会员企业的需求和建议,听取企业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真实反映和各种意见,掌握营商环境的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接受咨询和答疑解惑,发挥商会“会员之家”的独特作用。与会交流中,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自贸区分行行长朱虹介绍了建设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扶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方面出台的具体举措和政策;并表示,建设银行也要积极发挥好建行的资源,支持好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为提升新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尽一份力量。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成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董事长温雪倩表达,通过参观调研,对目前公司在做的文化+科技项目也有很大的启发;特别是如何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科技手段运用在文旅方面,也是值得思考的。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姜明茂肯定了四家新经济企业所取得的成绩,尤其对天府新区商会的调研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王麒会长政治敏锐,雷厉风行,快速响应市委和天府新区的新年部署,通过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充分发挥了商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作用。2019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也是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同时还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之年,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更多利好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党群工作部要和商会一道,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服务好企业,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将天府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典范城区,天府新区商会系列行动!2月14 2019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青,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刘波、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都斌一行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王麒会长建议,税务局定期开展税企对话,税法大讲座等活动。 2月15 2019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一行6人,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等人陪同下,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王麒会长在谈到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其中要加强法制化建设,进一步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建议将全国第二家互联网法院设立在天府新区。 2月18 2019天府新区商会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助力会员企业发展壮大。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等一行前往赫尔墨斯参观调研。 2月19 2019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副主任郭勇一行来访商会,与秘书处商议筹建天府新区商会合江街道专委会事宜,为合江街道的民营企业服务搭建平台。 2月20 2019天府新区国际合作和投资促进局与秘书处对接,探讨资源整合,为企业搭建平台,助力天府新区“一带一路”建设。2月21 2019天府新区税务局与商会秘书处探讨常态工作机制的建立,为会员企业普及税法知识,定期走访调研等工作。 2月21 2019南洋商业银行高进行长一行拜访商会,希望加强与商会联系,愿为商会广大会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9-02-25 12:59:14
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府新区一周年之际,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15家海外华文主流媒体、5家中央主流媒体的记者深入天府新区,集中采访考察新区建设及发展成果。其中,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赫尔墨斯作为天府新区的优秀代表企业,被列为此次记者团的重点考察点位。现场观摩十余家海外媒体走进企业本次到访天府新区的记者团涵盖了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文主流媒体。其中海外媒体来自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阿根廷、罗马尼亚、埃及、意大利、韩国、加拿大、秘鲁、柬埔寨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中央媒体有人民网、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新社等。当天, 记者团参观了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Smart-210先进综合航电系统、C919模拟机、CR929驾驶舱工程验证环境等赫尔墨斯代表产品。公司总经理罗涛向到访记者介绍了产品研发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现状。扎根新区十余家海外媒体走进企业近年来,天府新区积极规划、科学布局,高标准建设公园城市,在产业聚集、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赫尔墨斯作为最早扎根天府新区的代表性企业之一,2014年成立以来,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业务板块持续拓展,先进综合航电系统、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等产品技术先进,与国内外军、民用航空领域的多家客户单位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同时,在产品研发、业务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4年成立以来 赫尔墨斯作为唯一一家亚洲航电企业赴欧洲参加第26届德国AERO腓特烈斯通哈芬航展,是展会上为数不多提供大屏解决方案的航电系统供应商。航电系统在参展期间得到了飞机制造公司、飞机改装公司、飞机运营公司、航电设备供应商、欧洲行业媒体等多方关注。2018年3月赫尔墨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为成都天府新区首批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2018年4月赫尔墨斯作为唯一一家亚洲航电企业赴欧洲参加第26届德国AERO腓特烈斯通哈芬航展,是展会上为数不多提供大屏解决方案的航电系统供应商。航电系统在参展期间得到了飞机制造公司、飞机改装公司、飞机运营公司、航电设备供应商、欧洲行业媒体等多方关注。2018年11月赫尔墨斯自主研发的Smart-210先进综合航电系统成功装机首飞。这也是中国民营企业自主研制的整机综合航电系统首次装机飞上蓝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有力保障,赫尔墨斯扎根天府新区以来,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未来,赫尔墨斯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科研技术水平、培养优化人才队伍,积极探索航空产业军民融合、政企合作的发展新模式,实现高效发展、共赢发展。 新闻背景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天府新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节点,成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成都的第一站。在视察中,总书记强调,天府新区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赫尔墨斯简介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尔墨斯”或“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是天府新区首批孵化、重点培育的军民融合企业。公司的战略愿景是成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系统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综合航电系统、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模拟机与飞行仿真测试、3D视觉等,是目前国内极少数能提供先进综合航电整机集成解决方案的民营企业。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成都“蓉漂”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成都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旗下全资子公司“紫瑞青云”军工资质齐全, 是成都市“军民融合”认定企业。 公司专注于航空领域的技术创新,现有团队 150 余人,其中 80%是各类航空专业人才,且大部分来国、内外知名航空院所或企业。团队所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中国民航局、航空工业、中国商飞、中国电科、中国兵器、中科飞机、蓝光发展、东方电气、奥地利钻石飞机、德国 Dotec 飞机等多家国内外军、民大型上市公司、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2018 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2720。来源:赫尔墨斯
2019-02-21 18:45:02
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干货”。 回顾:一图读懂最新出炉——《成都民营经济25条》 日前,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包括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方面的实施细则。下面就来看看 7个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 目录 1.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实施细则 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 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 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 5.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实施细则 6.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实施细则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降低税费成本 (一)支持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二)支持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支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方式:针对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于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四)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缴税款 支持方式: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企业,向属地税务机关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后,逐级报省级税务局批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咨询电话:12366 (五)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支持方式:对接省级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7105 (六)清理中介服务收费 支持方式:全面开展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审批部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对必要的经费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7105 (七)降低报建成本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施工标段进度分期分批开工建设的,在满足核发施工许可的基础上,按实际开工报建面积核缴基础设施配套费。 支持方式:将原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总建设规模一次性核缴,调整为按实际开工报建面积分期核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计财处 咨询电话:61889325 (八)免收施工图审查费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满足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的首轮审查。 支持方式:从“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系统”中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费用由政府承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科设处 咨询电话:61889338 (九)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企业。 支持方式: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从5%调整为最高3%。 ✪未被纳入“重点监管”或“市场禁入”名单的建设单位、本地施工企业以及在蓉承揽业务满五年的外地施工企业,可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商业担保函代替现金缴纳。 ✪近三年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本地施工企业或在蓉承揽业务满五年的外地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2A级及以上的建设单位,以及选择符合使用信用担保条件的建筑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建设单位,可采取信用担保方式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对确需缴纳现金保证金的,实行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同时承揽多个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1000万元封顶。已按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现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按以上规定退还超出部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建管处 咨询电话:61889317 二、降低用工成本 (十)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保 支持方式: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缓缴期间企业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一次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缓缴费用。补缴后,企业生产经营仍有困难的,可再次申请缓缴,累计缓缴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市社保局 咨询电话:87706762 (十一)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支持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5%—12%范围内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十二)差异化配缴住房公积金 支持方式:企业可以根据人才政策,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在5%—12%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各类职工差异化的单位配缴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十三)简化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支持方式: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可申请在1%—4%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经批准后在缓缴期限内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三、降低用地成本 (十四)优化年度计划分配 支持方式:在全年计划分配中,重点保障全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项目用地,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40%的计划用于工业园区。对纳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项目,落实由省级安排7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级匹配3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处 咨询电话:61889122 (十五)支持工业用地短期出让、租赁 支持方式:全面采取5—10年租赁、不超过20年短期出让方式,到期后可申请续期。采取短期出让或租赁的,按照50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计算年均出让价款或租金,并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5年以下(含5年)的租赁,一次性缴清土地租金;5年以上的,首笔价款只需一次性缴清5年的土地租金。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六)支持使用标准厂房 申报条件:符合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定位、租赁两层(不含层高8米以上的单层厂房)及以上多层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70%建筑面积为非自用)的企业。 支持方式:入驻后自达到产出要求次年起,连续三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助,并以项目为单位申报、核拨。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统筹用好本级预算资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园区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9 (十七)支持建设配套服务设施 支持方式: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研发设计、销售、行政管理及员工倒班房、集体宿舍、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由区(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明确配套服务设施的范围、类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配套服务设施土地用途仍按工业用地管理,不得单独办理产权和分割转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八)降低工业用地价格 支持方式:对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属于鼓励类的工业项目,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的50%确定土地年租金起始价。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九)细分项目用地类别 支持方式:对总部、办公、科研等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出产业准入条件(产业类型、业态、持有比例等)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起始(叫)价可以低至出让地块所在地商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竞得后的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对重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产业类型、产业形态、产业规模及自持比例等),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叫)价。 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其项目营利性、非营利性。使用城市规划确定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的营利性项目,土地起始(叫)价可以低至宗地所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竞得人自持房屋产权比例不得低于70%;投资建设非营利性项目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二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支持方式: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园区内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符合规划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产业部门备案后,对利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用于从事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宗地和建筑,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四、降低用能成本 (二十一)降低办电成本 支持方式:供电企业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电动汽车充电站、电能替代用户的外部供电设施建设出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处,供电企业全面取消用户临时接电费收取。 责任单位: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国网成都供电公司营销部、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营销部 咨询电话:86073186、68367123 (二十二)小微企业及低压用户“零成本”接电 支持方式:对具备在供电企业直接装表立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低压用电客户实施“零成本”接电,其电能表及以上供配电设施全部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降低小微企业接电电压等级门槛,将城市及农村城镇区域低压项目接电容量分别由100千瓦和50千瓦提升至160千瓦和100千瓦。 责任单位: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国网成都供电公司营销部、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营销部 咨询电话:86073186、68367123 (二十三)开展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 支持方式: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成立的售电公司为企业开展售电服务,由售电公司制定优质供电服务细则和企业用电申报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各类园区企业可由售电公司捆绑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电力处 咨询电话:61885827 (二十四)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 支持方式: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10%”政策,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推进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同价,同价后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资源价格处 咨询电话:61885631 (二十五)降低电能替代用电价格 申报条件:新建电锅炉(大工业用电)、电窑炉(陶瓷、玻璃制造)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电能替代项目。 支持方式: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用电量实行预结制,到户电价每千瓦时按0.38元预结;市场化交易完成后,按市场化交易结算到户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资源价格处 咨询电话:61885631 (二十六)扩大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规模 支持方式: ✪争取省上进一步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执行范围,所有符合条件已核定输配电价的用电类别企业均可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对大工业用户丰水期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部分执行富余电量政策,富余电量交易价格的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 ✪鼓励企业参与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弃水电量到户电价由弃水电量交易价加输配电价构成,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其中大工业用户使用的弃水电量不计入富余电量。 ✪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跨省联动交易试点,对重点优势企业开展全水电交易。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电力处 咨询电话:61885827 (二十七)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 支持方式:具备直供条件的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能源管理部门会商规划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管线路由意见;市经信局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于60个工作日内落实直供方案。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二十八)实施重点企业用气专项优惠 申报条件: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且符合我市“5+5+1”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 支持方式: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气价优惠方案,采取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等方式实施优惠。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二十九)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周期 支持方式: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缩短企业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五、降低物流成本 (三十)增开国际客货航线 支持方式: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快递企业、物流集成商以直飞客运航线、全货机航线、包机航线等形式新开和加密成都国际客货航线网络,优化完善国际航点布局,加快形成通达全球区域中心城市的48条商务航线、通达全球航空枢纽的14条全货机航线和通达世界主要旅游目的地的30条文旅航线网络体系。到2022年,国际客货航线数量突破120条。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民航发展处 咨询电话:61886117 (三十一)扩能国际铁路货运班列 支持方式:优化“四向拓展”班列网络布局,建立完善国际铁路班列、国际铁海联运班列、国内互联互通班列高效衔接的班列网络体系,加快打造7条国际铁路班列和5条铁海联运通道,形成以“公共班列为主体、精品班列为特色、定制班列为补充”的班列服务网络体系。支持货量较大、需求稳定的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货代企业通过国际班列开展业务,并按照量价捆绑原则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多式联运处 咨询电话:61884023 (三十二)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支持方式:鼓励企业通过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免费开展企业资质办理、许可证件办理、原产地证办理、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货物申报等国际贸易相关业务,丰富完善“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金融服务、信用保险、报关报检查询等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4021 (三十三)推行空港口岸“7x24小时”通关服务 支持方式:全面实行航空口岸“7x24小时”通关服务,全天候保障所有国际航班、国际旅客通关;除出入境旅客外,对所有进出口货物及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实现随到随检、快速通关。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四)实施政府购买口岸公共服务 支持方式:减免空港国际快件中心、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操作费用、转运费用及与机场货站、停机坪之间的短驳费用。减免铁路、公路口岸短转费、吊装费、配合查验费等基础性服务收费。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五)降低双流国际机场国际货站处置费用 支持方式:将双流国际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收费标准降至与周边机场货站收费水平持平。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民航发展处 咨询电话:61886115 (三十六)降低进出口环节成本 支持方式: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项目,在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口岸作业现场和口岸经营管理单位网站上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七)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支持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80%以上,且没有非鲜活农产品混装行为的车辆,免予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集装箱港口且正常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其四川省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的40%收取。对使用四川ETC卡且正常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其四川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总额的95%收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公路处 咨询电话:61887373 (三十八)实行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 申报条件:取得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资格的货运车辆。 支持方式:综合性能检测中的安全项目直接采信安全技术检验结论,在年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均可同步进行安检、综检和环检,不再重复检测和收费。货车只需一次上线、一次检测和一次收费即可完成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车辆年检年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87850073 (三十九)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办理车管业务 申报条件:需一次集中办理多台车辆登记上牌等车管业务的客货运输企业。 支持方式:报请省交警总队同意,提供上门查验服务及延时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87850073 (四十)对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和新能源物流车给予入城和通行便利 支持方式:对被认定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优先保障入城需求;对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被认定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冷链配送车辆给予城区道路全时段通行权;对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给予入城不受限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 咨询电话:86406878 (四十一)支持补办《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申报条件:车籍在本市行政区域;车辆处于检验有效期内;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核定载质量在5吨(含)以内(水泥砼罐车除外)。 支持方式:补办《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 咨询电话:86406878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 〔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强信贷保险支持 (一)设立100亿元应急周转基金 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合优质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行业资源设立应急周转基金,扩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范围,降低使用门槛,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二)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支持方式:设立规模100亿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合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运营,优化整合地方不良资产。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0 (三)开展担保代偿补贴 申报条件:开展贷款担保业务2年以上,实收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为中小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的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70%以上的担保机构。 支持标准:对担保机构形成的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不超过15%给予担保机构最高3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四)推广“银税互动”合作 申报条件:纳税信用为A级和B级的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税务部门将纳税情况较好的民营企业推送给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由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将企业名单推送给全市金融机构。扩大“税银贷”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向B级拓展;扩大申请渠道,由“线下”向 “线上”延伸。进一步扩大建设银行“税银贷”“云税贷”、成都农商银行“惠小·税金贷”、成都银行和民生银行 “银税通”等“银税互动”产品种类。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12366、85241972 (五)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支持方式: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加大对小微、涉农等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先受理小微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引导低成本政策资金向小微民营企业倾斜。强化降准资金运用考核,引导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网银行加大对小微及创新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六)保险创新奖励项目 支持标准:对开展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实缴保费的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20万元奖励,单家机构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2 (七)进出口保费补贴项目 支持标准: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民营企业,按照实缴保费的4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2 (八)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支持方式: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600 二、支持开展直接融资 (九)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 申报条件: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向实际控制人借款、受让股票质押债权等方式,化解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流动性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58 (十)设立不低于2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支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联合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主要对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布局、构建高价值专利池等项目进行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财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27 (十一)设立总规模20亿元四板基金 支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设立四板基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主要用于促进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成都金控集团  责任部门:成都交易所投资集团公司 咨询电话:85988443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申报条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三)鼓励民营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 申报条件: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 支持标准: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补助50万元,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基础层的补助25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十五)鼓励民营上市企业再融资 申报条件:已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六)支持上市民营企业迁入我市 申报条件:新迁入我市的民营上市企业。 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七)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申报条件: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非上市民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3000万元以上,每笔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5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八)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行规模 申报条件: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推动力度,加大对各主要承销商的指导,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三、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十九)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 申报条件: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科技型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按照《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资金引导性参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民营企业可通过“科创通”平台提出融资需求,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给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决定是否投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企业可通过“科创通”平台提出贷款需求,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给银行。银行对转交的拟贷款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贷款额度。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贷款额最高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一)科技贷款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科技小贷公司)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支持标准: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二)推广“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 申报条件:获得银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成长期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积极推广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为成长期民营企业提供“新创贷”“期权贷”“园保贷”等系列政策性融资产品,并给予最高30万元融资成本补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86 (二十三)积极推广“天府融通”平台 支持方式:市级有关部门将各领域优质企业(项目)名单、融资需求等信息推送给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由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通过“天府融通”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加强融资对接,适度分担贷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等。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二十四)支持发展创业投资 支持方式:创业投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二十五)“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 ✪大宗粮食种植项目:水稻、小麦种植面积50亩(含,下同)以上。 ✪特色种植业项目:蔬菜、伏季水果、猕猴桃、茶叶、中药材种植面积露地50亩以上,大棚15亩以上;食用菌种植面积露地10亩以上,大棚3亩以上,且已连续种植满两年。 ✪特色养殖业项目:生猪养殖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量1000只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量100头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水产养殖水面面积20亩以上或者流水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已连续养殖满两年。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加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服务,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 支持标准: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80%贴息;对从事特色种养殖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50%贴息;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30%贴息。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贴息时限内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市农业农村局企业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61887290、61883500、85238516 (二十六)“壮大贷”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向金融机构申请“壮大贷”项目获得贷款,并按时结清贷款本息的中小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二十七)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支持方式:加快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集知识产权融资功能、金融中介服务功能、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评估功能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咨询代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投资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86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速计划,精准扶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思路:聚焦基础、前沿、新兴等科技领域,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为载体,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培育路径,根据行业特征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百家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库,整合高新技术服务资源开展针对性支持和服务,培育一批拥有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且技术水平国内外领先、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具备颠覆传统行业或开拓新产业创新潜能的“成都创造”领军企业。 申报条件:具有行业公认技术研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承担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以上,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未来三年内有望实现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式:遴选形成动态调整百家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库,搭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公司治理、产品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加速企业成长壮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1000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申报条件:经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评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和试点企业,以及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民营企业经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评定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在首次复核合格后给予1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经评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或试点企业,在培育或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资助。民营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给予4万元资助。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资助。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责任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6287 (三)加大对企业研发全过程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已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相关部门报统及核准。 支持标准:按照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四)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围绕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较强行业竞争力和较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创新产品,整体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技术水平;综合集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实施具有行业、区域带动示范意义、具有较广用户群体和市场前景的项目,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应用示范案例,有效提升科技促进新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支持标准:经评审,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社会发展及农村科技处、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32、61881741、61881724 (五)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申报条件: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该企业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或承担项目在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实施。 支持标准: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的民营企业,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0%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六)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 ✪重大装备首台(套)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首台套认定证书,并获得上一年度省奖励资金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在成都市内,重大装备首台(套)市场化应用补助资金项目由研制单位负责申报;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在成都市内,用户单位在成都市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补助。 支持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总额的10%减去已获得四川省重大装备首台(套)研制与应用奖励资金给予补助,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5824 ✪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有效证明,并在认定有效期内开展推广应用。 支持标准:获得首批次认定的新材料产品,按照上年度销售总额的10%给予新材料生产(研制)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按照上年度采购金额的10%给予新材料应用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新材料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1644 ✪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的有效证明,并在认定有效期内实现推广应用;单项首版次软件产品开发支出不低于100万元;单项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用户单位为研发企业认可的首次采购使用其软件产品的单位,仅限一家。 支持标准:按照项目产品开发支出10%的比例,给予研发企业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采购金额10%的比例,给予用户单位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两级首版次认定且获得省级奖励资金支持的软件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软件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1625 (七)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制(修)订技术标准 申报条件: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奖励总额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25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574 (八)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申报条件:掌握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且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质量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761 二、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九)支持民营企业抱团共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方式:围绕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编制细分领域的产业技术路线图及科技创新推进工作任务,提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建议方案。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按照细分行业领域定期举办技术创新研讨会,引导民营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抱团共建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建多方受益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用深入合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十)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 ✪支持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 支持标准:经评审通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支持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 申报条件:民营企业新获批(授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标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支持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申报期内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创意与设计处 咨询电话:61881587 (十一)支持搭建产学研用合作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在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发挥“科创通”科技服务平台作用,适应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需要,优化政府购买创新服务方式,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支持高校院所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送管理、送技术、送渠道、送服务,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购买研究开发、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按照服务合同金额最高20%的比例,分别给予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年度最高2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发展计划处、成果处 咨询电话:61881732、61881724、61881740 (十二)搭建民营企业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支持方式: ✪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与在蓉高校的科研团队、技术人才开展面对面交流会,消除科技成果信息不对称,促进技术创新供需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交流与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7293 ✪鼓励市属高校按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开放实验(实训)室,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切实服务民营企业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咨询电话:61887921 三、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培育人才 (十三)给予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凡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经济产业、现代金融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支持方式:用人单位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经属地区(市)县委组织部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汇总,并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名单,对进入名单的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责任处室:人才处(人才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1886095 (十四)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 申报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属于《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成都市重点产业导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产业与都市现代农业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类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标准:按企业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1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8121 (十五)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方式:以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建立完善申报审核制度,给予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最高20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1887921、61888227 (十六)开展民营企业家领导力提升培训 申报条件:参加北京大学研修班、清华大学研修班、德国“隐形冠军”培育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支持标准:参加北京大学研修班、清华大学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学费的50%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参加德国“隐形冠军”培育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学费的50%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十七)加强民营企业高端人才激励 申报条件:市域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企业新引进,并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4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人才。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其在单一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度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励、分红等)的5%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党政工作处 咨询电话:61881623 (十八)完善“蓉城人才绿卡”制度管理体系,构建民营企业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申报条件:在蓉“两院”院士、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专家、“蓉漂计划”专家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A卡,其他符合我市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市)县设定的具体条件申领“蓉城人才绿卡”B、C卡。 支持方式:符合“蓉城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的,可通过关注“蓉城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定期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核实工作,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制卡、发卡。符合“蓉城人才绿卡”B、C卡申领条件的,可通过相关市级部门或区(市)县申请。对纳入“蓉城人才绿卡”保障范围的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住房、创业扶持、出入境和停居留等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责任处室:人才处(人才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188882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提升“成都造”民营企业影响力、知名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个转企” 支持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采取变更登记方式申请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不重名的情况下,转型企业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445 (二)支持享受契税优惠 支持方式: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支持“小升规” 申报条件:纳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上年度新建投产并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四)支持大学生创业 申报条件:毕业不超过5年的在蓉创业大学生,通过经市科技局批准的合作银行申请获得“创业贷”。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贷款,并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五)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申报条件:纳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通过管理咨询,优化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人事管理等流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管理咨询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六)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七)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申报条件:通过对外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通过对外资产收购、合法拍买等方式,取得被兼并方的动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产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的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并购出资额、并购类型、并购成效等对经专家综合评审的优选兼并重组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八)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 支持方式:按照“资本认同、市场认可、技术领先”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我市新经济发展方向的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分层分级、精准施策。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 责任处室:产业促进处 咨询电话:61884592 (九)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 支持方式: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采取直投、引投和跟投方式,对企业发展的初创、成长、爆发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融资服务。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市新经济委产业促进处、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4592、61882458 (十)加强百强企业培育 支持方式:对年度内获得“成都市百强民营企业”称号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方案,优先保障配置关键资源和要素。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十一)支持冲击500强 申报条件:已认定的我市总部企业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 支持标准: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同一年度首次被评为两类“500强”的,按照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 (十二)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 申报条件: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 支持标准: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提档升级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十四)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体系 申报条件: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新建创新创业载体须已建成且实际运营时间达6个月以上;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支持标准: ✪对新建的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资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对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的,对其建设方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总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的,分级分类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本土孵化器运营机构在国内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的,根据其引进人才、团队、项目来蓉等方面的异地孵化绩效,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 ✪每年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40 (十五)鼓励孵化服务 支持方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鼓励民间投资 (十六)支持本土企业新增投资 申报条件:本土企业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方向,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618 (十七)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 申报条件:列入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申报期内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其中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实施的固定资产项目,补助金额上浮20%。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十八)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符合“5+5+1”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备案并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标准: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620 (十九)支持参与PPP项目 支持方式:积极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多种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新能源设施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541 (二十)支持总部企业增资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地区总部,完成增资1亿元及以上,并进行了工商变更。 支持标准:自认定当年起增资1亿—2亿元(含1亿元)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地方经济实得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增资2亿元及以上的,按照6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 (二十一)支持总部企业增加管理职能、扩大管辖区域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增加管理职能、扩大管辖区域。 支持标准:功能型总部企业由单一职能发展为具备三种及以上职能或者转变为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升级为全国总部、亚太区总部和全球总部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支持企业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进行海外并购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成功实施海外并购,通过并购引进核心技术到我市。 支持标准:对企业成功开展的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的海外并购,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对引进的核心技术评估鉴定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二)支持企业建设境外产业合作园区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主导建成产业合作园区。 支持标准:对我市企业主导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对项目初期场地租赁费、设备购置费、大型营销推广活动给予30%支持,对每户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连续支持不超过4年,其他国家和地区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三)支持建设集聚度高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 申报条件:对经成都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以上的。 支持标准: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园区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四)支持企业海外布局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投资设立控股企业或并购境外企业。 支持标准:对我市企业控股的新设境外企业和并购境外企业,对项目初期(注册成立或并购完成之后3年内)场地租赁费、设备购置费、大型营销推广活动给予30%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新设境外企业,每户企业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年度,其他国家或地区,每户企业支持金额最高50万元/年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五)鼓励外贸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申报条件:有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实绩,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 支持标准:对“成都造·国际品牌”企业给予50万元品牌建设费扶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六)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 申报条件:商、协会组织参加的境外展会支持项目需是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列入我市年度展会支持计划的展会项目;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支持项目,农产品企业上年度出口额需达300万美元,医药、鞋类、家俱、服装、化工企业出口额需达500万美元,其他产业企业出口额需达2000万美元。 支持标准: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最高90%支持(每家企业最多4个标准展位,特殊大型货物最多6个标准展位)。对每家企业参展人员,按照展位数给予1个标准展位2人的人员补贴,每增加1个标准展位增加1个补贴名额,每家企业最多给予6人的人员补贴。观展企业限1人、按境外观展促进活动人员补贴标准的50%给予人员补贴。对境外参展企业需要从国内运输至参展地区的展品,对期间来回发生的运输费用、通关及检验检疫费用等,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补贴。对活动组织机构按照每组织一户企业2000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贴。 以上支持资金以展会绩效和企业年度进出口额增长水平等指标择优予以安排。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七)支持企业加强涉外中介服务 申报条件:为企业提供涉外金融、法律、管理咨询、检测认证、人员培训等服务的行业协(商)会、中介机构。申请的项目单位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上注册登记,并切实履行数据报送义务。 支持标准:按其涉外服务业务规模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675 (八)支持企业积极参展参会 申报条件:我市规模型示范平台企业在蓉举办的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行业博览会(须经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参会人数达到10000人)。 支持标准:按照实际投入(场地租赁费、装修费、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 咨询电话:61889452 (九)支持民营企业新设境外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并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新的生产型企业,总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汇率以申报通知当日汇率为准)、持股达51%以上,且境外新企业正式投产。 支持标准: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年、最长3年的补助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十)支持民营企业向世界500强配套 申报条件:我市工业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向无关联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按申报通知当日汇率换算)以上。 支持标准:按照配套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十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国有军工单位间通过股权并购、合资、参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企业、国有军工单位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改组改制、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新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新增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含)。 支持标准: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新增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二)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申报条件: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市独立或联合实施完成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占研发总投入20%以上。 支持标准: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三)支持建立健全军品研制体系 申报条件:2016年9月8日之后,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军民融合企业。 支持标准:对首次取得证书的单位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奖励。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单位获得更高级别保密资格的,给予一次奖励。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给予一次奖励。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通过“双证合一”方式取得的,如两证均为首次取得,分别给予奖励;如之前已经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奖励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四)支持产业协作配套 申报条件: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的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年度采购我市无资产关联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的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产业的企业。 支持标准:年度采购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十五)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 支持方式:全市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在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应当在实施计划中注明。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原则上执行上限标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600 (十六)推动民营企业优质产品对接重大建设项目 支持方式: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优质创新产品和服务申报进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引导鼓励需求单位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选用民营企业在《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服务。组织地铁建设、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单位与民营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一)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对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处理。依法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对涉及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案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托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等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遴选30名法律服务专家人才,成立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专家组,做好涉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重大案件指导,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二)加大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严厉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严厉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依法营造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健康环境,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惩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官商勾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行为。依法引导民营企业正当经营,严厉惩治高利转贷以及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处置过程的督查督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充分评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纪依法慎用调查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审慎使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建立政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涉及对民营企业、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的案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 (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确保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财产及时兑现。对需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的款项和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依法适用先予执行。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监督权,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和审查程序,依法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为受犯罪侵害的民营企业挽回损失。(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二、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支持企业自觉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我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抽查频次,避免频繁、多头执法扰企;对投诉举报多、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加大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坚持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原则,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健全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常态化、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机制”,依法审理民营企业提起涉市场准入、市场监管、项目规划、税收征管、征收征用等方面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 (六)包容审慎监管新经济。正确对待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的监管方式,既激发创造活力,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对那些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制定科学、高效的执法工作新模式,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一时看不准的,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对经过时间和事实证明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依法监管。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员转化收益分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七)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积分制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审慎使用“黑名单”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指导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并进行公示,对履诺践诺企业,在授予荣誉称号、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管理。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的作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法院) (八)严格依法征税。公平公正对待民营企业,禁止收取“过头税”。对正常生产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打扰、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行全流程涉税风险提示,通过“成都税务号”、微信和短信平台,对民营企业实施全面风险提示和预警服务,实现中低风险事项纳税人自我纠错、及时处理。为大企业提供精准风险提示服务,通过内控测试分析企业关键涉税节点,定期推送税收预警信息,及时跟踪预警后续效果,提升企业防控风险能力,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控建设。(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创造权益 (九)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持续开展“雷霆”“双打”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综合运用协商调解、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等维权模式,加大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引领作用。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切实降低举证难度。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的制度效能,提高民营经济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明确涉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裁判原则。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十一)构建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遴选20名知识产权维护专家律师,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专家智库,为民营企业创新权益提供法律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承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化解民营企业创新、创造中的矛盾纠纷,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坚持把创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全力打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资源丰富的要素市场,加快构建高品质产业生态体系,持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韧劲,全面建设优商重商亲商标杆城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化竞争 (一)公平市场准入 实施内容:彻底清理和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质量认证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 咨询电话:85394532、61885586 (二)打破行业垄断和竞争限制 实施方式:加强反垄断执法,开展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制止和纠正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对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坚决纠正,并依法依规追责。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执法综合处 咨询电话:85394521 (三)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内容:加快实施30户以上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项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合资新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方式,广泛引入民营资本参股入股,力争在“5+5+1”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案例。加快出台《成都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5743 (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实施方式: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对诚信当事人给予容缺办理、绿色通道政策激励,对失信当事人实施限制或禁入等惩戒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企业信用承诺履约情况在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财政金融处 咨询电话:61884059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五)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机制 实施方式:制定与国际接轨、具有成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指标数据。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成调队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成调队专项调查处 咨询电话:61885586、61888406、65546192 (六)压减优化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方式: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市、区(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协调督察处 咨询电话:86924840 (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式:2019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法规处 咨询电话:61889345 (八)简化企业注册流程 实施方式:通过银行网点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一站式”导办服务,辅助企业实行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完成远程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实现企业“就近办照、多点办照”。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635 (九)推行容缺受理服务 实施方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预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待申请对象将相关材料补正后,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协调督查处 咨询电话:86929205 (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实施方式:明确企业登记服务事项目录,深化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推行企业开办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督促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部门制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改办 责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处、市审改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咨询电话:85394625、61887145 (十一)积极推广“首证”通 实施方式:市场主体开办时在食药监、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申请获得的首个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作为“首证”,并作为审批办理“后证”(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书面承诺)的依据,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查”。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综合处 咨询电话:86912702 (十二)建立产业功能区“集成服务”模式 实施方式:各功能区管委会主动上门,无偿为企业完成统一代办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审查等前置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十三)实行项目竣工测绘“多测合一” 实施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涉及的地籍测绘、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房屋产权面积测绘、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测绘事项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地籍处 咨询电话:61889131 (十四)推行“区域评估”制度 实施方式: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综合评估,并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区域内项目共享评估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报项目评估评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地质环境及矿产资源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9239 (十五)推进市场主体注销改革 实施方式: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依法实行“简易破产”改革,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职能部门和法院共同参加的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处理、工商注销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406 (十六)提高出口退税服务水平 实施方式:使用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证明。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一类出口企业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二类出口企业,8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货物与劳务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十七)优化企业对外支付备案流程 实施方式:对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当场予以办结。积极推进电子办税,逐步实现对外支付备案网厅办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税收管理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八)完善政商联系制度体系 实施方式: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构建干部与企业正常交往、加强沟通的行为准则。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61887022 (十九)加强领导干部与市场主体的联系 实施方式:建立领导干部常态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企业、商(协)会制度,秉持“三到”精神,畅通联系服务渠道,经常性听取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二十)实施清欠专项行动 实施方式: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二十一)妥善处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方式:聚焦清理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涉土地权证、经济合同等各类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工单”“一事一方案”原则,建立历史遗留问题“销号”制度,分类限时依法解决。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各区 (市)县 责任处室: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02-21 18:45:02
2019年2月18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一行到赫尔墨斯参观调研。参加调研的有: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参政议政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大学教授李光金,参政议政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彭亮。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天府新区首批孵化、重点培育的军民融合企业,旗下全资子公司紫瑞青云军工资质齐全。公司的战略愿景是成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系统供应商。2018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并成为成都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当天,陈放一行参观了赫尔墨斯展厅,了解了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Smart-210综合航电系统、C919模拟机、CR929驾驶舱工程验证环境等重点产品,并详细听取了总经理罗涛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在主动了解了赫尔墨斯在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筹措、创新平台搭建、最新项目规划等方面的情况后,陈放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坚持在军民融合领域的特色发展发向,积极打造民营军民融合航空示范项目; 二是、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企业的立身之本,持续重视强化知识产权建设,做好全球专利布局; 三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坚持技术创新、产业融合,在航空军工领域发挥民营经济的特点和优势。陈放表示,赫尔墨斯产品技术先进,在军民融合领域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是民营经济的典型示范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四川省具有发展军民融合及航空得天独厚的条件,未来如能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政企合作,有望联手打造出更多先进的示范项目。 王麒会长在调研中表示,赫尔墨斯是一家科技含量高,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军民融合企业;企业汇聚了以罗涛总经理带队的众多高端人才,自主研发,并与市场成功相结合,取得现在的成绩不容易。2019年,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目标的重要年,天府新区商会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贯彻各项经济发展政策,整合资源,助力提升天府新区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会员企业发展壮大。 此外,来访专家领导还围绕四川省航空产业布局、通用机场规划等,与赫尔墨斯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9-02-19 19: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