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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
大家等待已久的“天府英才计划”终于来啦!
申报范围是什么?究竟怎么申报?
今天为大家送上一份申报指南
快拿小本本做好笔记!
一、人才认定和奖励补贴
(一)申报范围
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直管区”)引进培育的人才,不分地区和国籍均可申请认定《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天府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类人才类型,经认定后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人才奖励补贴。
直管区引进培育的人才,是指:
①在直管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且在直管区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企业引进培育的人才(不包括外资企业在国内设立的外资独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及国外企业驻直管区分支机构);
②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下属及其管理指导的学校、医院引进培育的人才;
③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已与直管区签署合作协议)的政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引进培育的人才。
申报人数在《实施办法》中有限定的,按限定人数申报。
(二)申报主体
用人单位是“天府英才计划”申报唯一主体。
用人单位应于2018年12月1日前在新区完成注册,有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为直管区做出实际贡献。
用人单位收集、初审本单位人才的申报材料后按流程统一上报。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负责收集、初审其下属及其管理指导的学校、医院人才的申报材料,并按流程统一上报。
(三)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能够为直管区做出实际贡献。
工作时长
申报人应为2018年12月1日前到直管区,全职创业或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不少于3年的工作合同,原则上已在直管区实际工作不少于9个月。
对于每年在直管区实际工作时间为3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的、符合特优以上层次人才标准的,可申请认定对应层次的“柔性人才”。
年龄限制
高级人才 申报人年龄 原则上在55岁以下 |
特优人才 申报人年龄 原则上在50岁以下 |
优秀人才 申报人年龄 原则上在45岁以下 |
其他
申报人在天府新区直管区已成功申报人才奖励补贴的,天府新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不予受理其相同或低于原申报层次的人才奖励补贴申报。
申报人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类似人才奖励补助且正在享受相应奖励补贴的,人才办不予受理申报。
二、人才项目认定和资助
(一)申报范围
参照人才奖励补贴申报范围。
(二)申报主体
用人单位是“天府英才计划”申报唯一主体。
用人单位应于2018年12月1日前在新区注册,有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为直管区做出实际贡献。
(三)申报条件
顶级团队项目综合性资助
(1)顶尖团队
以国际顶尖人才为引领,拥有国际一流的创新成果、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到直管区开展重大产业化项目,团队带头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顶尖人才认定标准,核心成员一般5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达到《实施办法》领军人才A类的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直管区企业工作。
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团队所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2)高级团队
团队带头人应符合《实施办法》高级人才A、B类标准且是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团队核心成员中应有相当数量符合《实施办法》特优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一般不少于5人)人员,且全职在直管区工作。
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团队所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02
人才创业发展性资助
(1)天府英才创业项目
申报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特优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A、B类),并于2018年12月1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项目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申报人在学历、年龄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
(2)天府英才军民融合专项
申报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特优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A、B类),并于2018年12月1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具有3年以上国(境)外军工单位、企业从事高级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项目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申报人在学历、年龄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
(3)天府英才金融财税专项
申报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特优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A、B类),并于2018年12月1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50%。
具有丰富的金融财税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3年以上国(境)外金融行业知名机构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在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
(4)天府英才人文社科专项
申报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特优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并于2018年12月1日前来直管区创办企业,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
所属专业领域为直管区社会发展急需的文化艺术、会展、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且在相关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5)天府英才技能专项
申报人应符合《实施办法》中优秀及以上层次人才标准,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中发挥重要作用。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完成技能人才岗位所需的身体和工作条件。2018年12月1日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3年以上的正式工作合同,全职在直管区工作。
申报人在天府新区直管区已成功申报创业发展性资助的,人才办不予受理。申报人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正在申报或享受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启动资金资助的,人才办不予受理。申报人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已申报类似人才创业发展性资助且正在享受相应奖励补贴的,人才办不予受理申报。
三、申报流程
2018年度“天府英才计划”通过天府新区创新创业人才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云平台网址:
tianfustartup.org.cn
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月14日
具体申报流程
1.单位账号注册
用人单位登录云平台,填写上传用人单位相关资料,注册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账号的使用者为负责该单位本次申报计划的经办人。)
2.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在所在用人单位成功申注册单位管理员账号后,登录云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系统中申报人统称为项目负责人)
3.用人单位初审
用人单位通过云平台,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
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行业主管部门通过云平台,对用人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通过。
5.提交纸质材料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云平台,下载附带水印的单位信息表、已通过网上审核申报人的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天府英才中心1楼政务服务区。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1日
窗口联系人:
周知恒(028-68773618)
业务处室联系人:
郭敏(028-68772523)
纸质材料一式3份,封面、封底统一用110克以上白色A4亚光纸胶装,正文须双面印刷,其中单位信息表及其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同一申请人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四、其它事项
(一)
申报个人和申报单位的申报情况将纳入诚信记录。申报个人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申报单位应当认真审查本单位申报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完整、申报资质有效。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人才办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至市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和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并取消该申报人及该单位5年内申报资格。
(二)
申报成功人才奖励补贴的个人从原申报单位离职并离开新区的,不再拨付人才奖励补贴;
离职后未离开新区且继续在新区就业创业的,由所在新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重新申报,所在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继续拨付剩余年度人才奖励补贴。
(三)
人才办将对《实施办法》进行局部修订完善,本次申报暂时参照《实施办法》填报。
待《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版)》出台后将再次开放申报平台并通过“创业天府”(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用人单位可对申报材料做必要的修改调整。
2018年度“天府英才计划”将按照《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版)》进行最终的评审。
(四)
本申报指南由天府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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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业天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