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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精神,2月22日,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带领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温雪倩、朱虹,监事杨灿,商会执行秘书长李雨纯和天府新区律师协会会长黄磊,开启了走访调研会员企业活动。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姜明茂参加。走访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调研了欧魅时尚科技、 睿乐达机器人、通甲优博、源本创新科技四家新经济会员企业,并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介绍及意见建议。大家也纷纷表示,天府新区在服务民营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政策好,环境好,我们有信心,立足天府新区,把自己企业做优做强。第一站:走进欧魅时尚科技,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欧魅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兼CEO熊何锐介绍了企业发展情况及跨境电商行业状况。该公司以自有品牌+快时尚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和互联网平台化销售模式,将成都造产品销售到海外,为地方经济创汇。目前公司已在美国、德国和英国设立海外仓与服务点。第二站:走进睿乐达机器人,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睿乐达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单呢喃介绍了公司发展情况,并演示了公司自主研发的物流机器人。睿乐达成立于2018年,由四位海归博士创建。公司在2018年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了四川省先进制造业的第二名;并与中国邮政速递易,国际一流企业等相续展开密切合作......在创业初期,公司取得不凡的成绩,足以证明睿乐达在人工智能领域未来有更加广阔高远的发展。第三站:走进通甲优博,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成都通甲优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一丹重点介绍了目前已落地于智慧交通项目。通甲优博三年的发展里,在智慧交通领域持续深耕人工智能产品,一路走来成绩非凡,足以证明企业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与研发能力。该企业将为四川智慧交通,产业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第四站:走进源本创新科技,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单位成都源本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暨成都顺点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母公司,公司创始人徐晓晨向大家演示了“源本生鲜”农产品流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源本生鲜,是国内领先的食品安全大数据服务平台,致力于打造“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效率与食品安全防控能力”的综合服务平台。自2014年成立以来,源本生鲜已在全国18个城市运营,服务超过5000家生鲜配送企业,平台总用户数量超过10万,每日直接影响人数达到500多万。源本生鲜一直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助力中国三农,践行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的菜的社会责任。座谈交流在座谈会上,王麒会长谈到,打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首先要从人才配套服务抓起。欧魅时尚科技、 睿乐达机器人、通甲优博、源本创新科技四家企业团队创始人均是各领域的专家人才,企业人才队伍也聚集了各行高精尖的人才。如睿乐达机器人公司的人才队伍不仅有海归博士,还有来自国内的高端人才;这说明高质量发展中的新区,壮大民营经济的方式,不只是服务好“存量”,更要积极吸引“增量”。对来新区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本土民营企业家,新区以最大的包容度相迎。通过走访调研,对企业高端人才队伍了解,也说明天府新区一系列人才措施成效很好。人才来了,科研创新水平必定提速。 其次,打造国际营商环境,市场资本利用也是重中之重。从2018年12月全球顶尖VC基金SIG海纳亚洲数千万元投资源本创新科技,2019年1月由内资公司转制为中外合资企业。SIG海纳亚洲作为全球顶尖的头部风投机构,在2018年整个金融、投资环境相对艰难的背景下,选择投资源本创新,也是该机构2018年唯一一笔对西部创业企业的投资,不仅是对企业的认可,也是对天府新区优秀的投资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开放的引资政策,超前的国际视野的充分认可! 在谈到天府新区商会在助力国际营商环境打造中的作用,王麒会长说:一是宣传作用。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打造,不仅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是天府新区商会的职责和义务。我们要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举措,对标国际一流,努力为广大会员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为天府新区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典范城区献计出力。商会秘书处要牢固树立“人人关心企业,人人为企业服务,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要坚决摒弃“你不求我不办”“你的事我不管”的旁观心态,牢固树立“商会围绕企业转,企业需求我服务”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二是促进作用。此次联合走访调研会员企业,正是商会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举措之一。商会自身要加强政策学习,疏通政策传导机制,与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促进落实依法行政理念,用制度保障营商环境,构筑企业诚信体系,通过品牌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桥梁和纽带作用。商会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联系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有效合作。要了解会员企业的需求和建议,听取企业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真实反映和各种意见,掌握营商环境的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配合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主动接受咨询和答疑解惑,发挥商会“会员之家”的独特作用。与会交流中,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自贸区分行行长朱虹介绍了建设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扶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方面出台的具体举措和政策;并表示,建设银行也要积极发挥好建行的资源,支持好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为提升新区国际化营商环境尽一份力量。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成都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董事长温雪倩表达,通过参观调研,对目前公司在做的文化+科技项目也有很大的启发;特别是如何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科技手段运用在文旅方面,也是值得思考的。 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姜明茂肯定了四家新经济企业所取得的成绩,尤其对天府新区商会的调研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王麒会长政治敏锐,雷厉风行,快速响应市委和天府新区的新年部署,通过走访调研活动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充分发挥了商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作用。2019年,是建国七十周年,也是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同时还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之年,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更多利好的政策和措施,我们党群工作部要和商会一道,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服务好企业,着力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将天府新区建设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典范城区,天府新区商会系列行动!2月14 2019成都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青,成都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刘波、成都市锦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都斌一行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王麒会长建议,税务局定期开展税企对话,税法大讲座等活动。 2月15 2019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一行6人,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等人陪同下,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王麒会长在谈到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其中要加强法制化建设,进一步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的法治环境;并建议将全国第二家互联网法院设立在天府新区。 2月18 2019天府新区商会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助力会员企业发展壮大。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等一行前往赫尔墨斯参观调研。 2月19 2019天府新区合江街道副主任郭勇一行来访商会,与秘书处商议筹建天府新区商会合江街道专委会事宜,为合江街道的民营企业服务搭建平台。 2月20 2019天府新区国际合作和投资促进局与秘书处对接,探讨资源整合,为企业搭建平台,助力天府新区“一带一路”建设。2月21 2019天府新区税务局与商会秘书处探讨常态工作机制的建立,为会员企业普及税法知识,定期走访调研等工作。 2月21 2019南洋商业银行高进行长一行拜访商会,希望加强与商会联系,愿为商会广大会员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19-02-25 12:59:14
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府新区一周年之际,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15家海外华文主流媒体、5家中央主流媒体的记者深入天府新区,集中采访考察新区建设及发展成果。其中,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单位赫尔墨斯作为天府新区的优秀代表企业,被列为此次记者团的重点考察点位。现场观摩十余家海外媒体走进企业本次到访天府新区的记者团涵盖了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文主流媒体。其中海外媒体来自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阿根廷、罗马尼亚、埃及、意大利、韩国、加拿大、秘鲁、柬埔寨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中央媒体有人民网、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新社等。当天, 记者团参观了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Smart-210先进综合航电系统、C919模拟机、CR929驾驶舱工程验证环境等赫尔墨斯代表产品。公司总经理罗涛向到访记者介绍了产品研发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现状。扎根新区十余家海外媒体走进企业近年来,天府新区积极规划、科学布局,高标准建设公园城市,在产业聚集、人才引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赫尔墨斯作为最早扎根天府新区的代表性企业之一,2014年成立以来,企业规模不断壮大、业务板块持续拓展,先进综合航电系统、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等产品技术先进,与国内外军、民用航空领域的多家客户单位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同时,在产品研发、业务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4年成立以来 赫尔墨斯作为唯一一家亚洲航电企业赴欧洲参加第26届德国AERO腓特烈斯通哈芬航展,是展会上为数不多提供大屏解决方案的航电系统供应商。航电系统在参展期间得到了飞机制造公司、飞机改装公司、飞机运营公司、航电设备供应商、欧洲行业媒体等多方关注。2018年3月赫尔墨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成为成都天府新区首批登陆资本市场的企业。2018年4月赫尔墨斯作为唯一一家亚洲航电企业赴欧洲参加第26届德国AERO腓特烈斯通哈芬航展,是展会上为数不多提供大屏解决方案的航电系统供应商。航电系统在参展期间得到了飞机制造公司、飞机改装公司、飞机运营公司、航电设备供应商、欧洲行业媒体等多方关注。2018年11月赫尔墨斯自主研发的Smart-210先进综合航电系统成功装机首飞。这也是中国民营企业自主研制的整机综合航电系统首次装机飞上蓝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有力保障,赫尔墨斯扎根天府新区以来,在技术、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未来,赫尔墨斯将继续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科研技术水平、培养优化人才队伍,积极探索航空产业军民融合、政企合作的发展新模式,实现高效发展、共赢发展。 新闻背景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天府新区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节点,成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成都的第一站。在视察中,总书记强调,天府新区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赫尔墨斯简介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尔墨斯”或“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是天府新区首批孵化、重点培育的军民融合企业。公司的战略愿景是成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系统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综合航电系统、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模拟机与飞行仿真测试、3D视觉等,是目前国内极少数能提供先进综合航电整机集成解决方案的民营企业。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千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成都“蓉漂”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成都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旗下全资子公司“紫瑞青云”军工资质齐全, 是成都市“军民融合”认定企业。 公司专注于航空领域的技术创新,现有团队 150 余人,其中 80%是各类航空专业人才,且大部分来国、内外知名航空院所或企业。团队所研发的技术和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中国民航局、航空工业、中国商飞、中国电科、中国兵器、中科飞机、蓝光发展、东方电气、奥地利钻石飞机、德国 Dotec 飞机等多家国内外军、民大型上市公司、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2018 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代码:872720。来源:赫尔墨斯
2019-02-21 18:45:02
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干货”。 回顾:一图读懂最新出炉——《成都民营经济25条》 日前,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包括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7个方面的实施细则。下面就来看看 7个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 目录 1.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实施细则 2.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实施细则 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的实施细则 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的实施细则 5.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的实施细则 6.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实施细则 7.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 关于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降低税费成本 (一)支持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二)支持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支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方式:针对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于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四)对特殊困难企业实行延缴税款 支持方式: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或者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缴纳税款的企业,向属地税务机关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后,逐级报省级税务局批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咨询电话:12366 (五)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支持方式:对接省级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降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7105 (六)清理中介服务收费 支持方式:全面开展各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审批部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部门对必要的经费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7105 (七)降低报建成本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施工标段进度分期分批开工建设的,在满足核发施工许可的基础上,按实际开工报建面积核缴基础设施配套费。 支持方式:将原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总建设规模一次性核缴,调整为按实际开工报建面积分期核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计财处 咨询电话:61889325 (八)免收施工图审查费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满足基本建设程序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的首轮审查。 支持方式:从“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系统”中确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费用由政府承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科设处 咨询电话:61889338 (九)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申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活动的企业。 支持方式: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从5%调整为最高3%。 ✪未被纳入“重点监管”或“市场禁入”名单的建设单位、本地施工企业以及在蓉承揽业务满五年的外地施工企业,可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商业担保函代替现金缴纳。 ✪近三年在“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本地施工企业或在蓉承揽业务满五年的外地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2A级及以上的建设单位,以及选择符合使用信用担保条件的建筑企业作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建设单位,可采取信用担保方式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对确需缴纳现金保证金的,实行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同时承揽多个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1000万元封顶。已按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且无现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按以上规定退还超出部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建管处 咨询电话:61889317 二、降低用工成本 (十)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保 支持方式: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向其社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区(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认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及补缴社会保险费协议》,缓缴期间企业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企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一次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缓缴费用。补缴后,企业生产经营仍有困难的,可再次申请缓缴,累计缓缴期限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市社保局 咨询电话:87706762 (十一)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支持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在5%—12%范围内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十二)差异化配缴住房公积金 支持方式:企业可以根据人才政策,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工会审议通过,在5%—12%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各类职工差异化的单位配缴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十三)简化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支持方式: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没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可申请在1%—4%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经批准后在缓缴期限内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规定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或恢复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责任单位:成都公积金中心  责任处室:归集管理部 咨询电话:86280451 三、降低用地成本 (十四)优化年度计划分配 支持方式:在全年计划分配中,重点保障全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项目用地,除按规定单列计划外,倾斜安排40%的计划用于工业园区。对纳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清单的项目,落实由省级安排7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级匹配30%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处 咨询电话:61889122 (十五)支持工业用地短期出让、租赁 支持方式:全面采取5—10年租赁、不超过20年短期出让方式,到期后可申请续期。采取短期出让或租赁的,按照50年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计算年均出让价款或租金,并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5年以下(含5年)的租赁,一次性缴清土地租金;5年以上的,首笔价款只需一次性缴清5年的土地租金。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六)支持使用标准厂房 申报条件:符合先进制造业产业园区定位、租赁两层(不含层高8米以上的单层厂房)及以上多层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以上,70%建筑面积为非自用)的企业。 支持方式:入驻后自达到产出要求次年起,连续三年按每月6元/平方米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补助,并以项目为单位申报、核拨。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上级项目资金安排,统筹用好本级预算资金。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园区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9 (十七)支持建设配套服务设施 支持方式: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建设研发设计、销售、行政管理及员工倒班房、集体宿舍、食堂等配套服务设施,由区(市)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明确配套服务设施的范围、类别,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或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原总建筑面积15%。配套服务设施土地用途仍按工业用地管理,不得单独办理产权和分割转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八)降低工业用地价格 支持方式:对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属于鼓励类的工业项目,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采取租赁方式供地的,可按不低于年均工业用地出让指导价标准的50%确定土地年租金起始价。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十九)细分项目用地类别 支持方式:对总部、办公、科研等用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提出产业准入条件(产业类型、业态、持有比例等)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起始(叫)价可以低至出让地块所在地商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竞得后的土地不得改变用途。 对重大服务业产业化项目用地,将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综合考虑产业政策因素(产业类型、产业形态、产业规模及自持比例等),可按不低于宗地评估价的70%确定土地出让起始(叫)价。 对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其项目营利性、非营利性。使用城市规划确定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的营利性项目,土地起始(叫)价可以低至宗地所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竞得人自持房屋产权比例不得低于70%;投资建设非营利性项目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二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支持方式: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园区内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符合规划及安全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改造方案经属地政府批准并报产业部门备案后,对利用老旧厂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闲房屋用于从事众创空间、文化创意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宗地和建筑,其土地权证上的用途和使用权人不作变更,不收取土地用途价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各区(市)县 责任处室:市自然资源局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9237 四、降低用能成本 (二十一)降低办电成本 支持方式:供电企业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电动汽车充电站、电能替代用户的外部供电设施建设出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处,供电企业全面取消用户临时接电费收取。 责任单位: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国网成都供电公司营销部、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营销部 咨询电话:86073186、68367123 (二十二)小微企业及低压用户“零成本”接电 支持方式:对具备在供电企业直接装表立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低压用电客户实施“零成本”接电,其电能表及以上供配电设施全部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降低小微企业接电电压等级门槛,将城市及农村城镇区域低压项目接电容量分别由100千瓦和50千瓦提升至160千瓦和100千瓦。 责任单位: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责任处室:国网成都供电公司营销部、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营销部 咨询电话:86073186、68367123 (二十三)开展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 支持方式: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成立的售电公司为企业开展售电服务,由售电公司制定优质供电服务细则和企业用电申报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工商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各类园区企业可由售电公司捆绑代理参与市场化交易。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电力处 咨询电话:61885827 (二十四)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 支持方式: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10%”政策,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清理,推进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用电同价,同价后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资源价格处 咨询电话:61885631 (二十五)降低电能替代用电价格 申报条件:新建电锅炉(大工业用电)、电窑炉(陶瓷、玻璃制造)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的电能替代项目。 支持方式: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用电量实行预结制,到户电价每千瓦时按0.38元预结;市场化交易完成后,按市场化交易结算到户电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资源价格处 咨询电话:61885631 (二十六)扩大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市场规模 支持方式: ✪争取省上进一步放宽我市直购电交易执行范围,所有符合条件已核定输配电价的用电类别企业均可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对大工业用户丰水期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部分执行富余电量政策,富余电量交易价格的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105元。 ✪鼓励企业参与丰水期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弃水电量到户电价由弃水电量交易价加输配电价构成,执行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0.105元,其中大工业用户使用的弃水电量不计入富余电量。 ✪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跨省联动交易试点,对重点优势企业开展全水电交易。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电力处 咨询电话:61885827 (二十七)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 支持方式:具备直供条件的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能源管理部门会商规划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管线路由意见;市经信局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于60个工作日内落实直供方案。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二十八)实施重点企业用气专项优惠 申报条件:年用气量100万立方米以上,且符合我市“5+5+1”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 支持方式: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属地能源管理部门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具体气价优惠方案,采取减免燃气工程安装费、季节差价等方式实施优惠。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二十九)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周期 支持方式:定期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缩短企业天然气预付款和结算周期。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燃气与成品油处 咨询电话:61885846 五、降低物流成本 (三十)增开国际客货航线 支持方式: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快递企业、物流集成商以直飞客运航线、全货机航线、包机航线等形式新开和加密成都国际客货航线网络,优化完善国际航点布局,加快形成通达全球区域中心城市的48条商务航线、通达全球航空枢纽的14条全货机航线和通达世界主要旅游目的地的30条文旅航线网络体系。到2022年,国际客货航线数量突破120条。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民航发展处 咨询电话:61886117 (三十一)扩能国际铁路货运班列 支持方式:优化“四向拓展”班列网络布局,建立完善国际铁路班列、国际铁海联运班列、国内互联互通班列高效衔接的班列网络体系,加快打造7条国际铁路班列和5条铁海联运通道,形成以“公共班列为主体、精品班列为特色、定制班列为补充”的班列服务网络体系。支持货量较大、需求稳定的大型制造企业、商贸企业、货代企业通过国际班列开展业务,并按照量价捆绑原则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多式联运处 咨询电话:61884023 (三十二)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支持方式:鼓励企业通过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免费开展企业资质办理、许可证件办理、原产地证办理、运输工具申报、舱单申报、货物申报等国际贸易相关业务,丰富完善“单一窗口”出口退税、金融服务、信用保险、报关报检查询等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4021 (三十三)推行空港口岸“7x24小时”通关服务 支持方式:全面实行航空口岸“7x24小时”通关服务,全天候保障所有国际航班、国际旅客通关;除出入境旅客外,对所有进出口货物及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实现随到随检、快速通关。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四)实施政府购买口岸公共服务 支持方式:减免空港国际快件中心、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操作费用、转运费用及与机场货站、停机坪之间的短驳费用。减免铁路、公路口岸短转费、吊装费、配合查验费等基础性服务收费。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五)降低双流国际机场国际货站处置费用 支持方式:将双流国际机场货站货物处置费收费标准降至与周边机场货站收费水平持平。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民航发展处 咨询电话:61886115 (三十六)降低进出口环节成本 支持方式: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项目,在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口岸作业现场和口岸经营管理单位网站上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责任单位:市口岸物流办 责任处室:口岸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6104 (三十七)实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 支持方式: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对装载鲜活农产品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80%以上,且没有非鲜活农产品混装行为的车辆,免予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集装箱港口且正常装载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其四川省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标准的40%收取。对使用四川ETC卡且正常合法装载的货运车辆,其四川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按计重收费总额的95%收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公路处 咨询电话:61887373 (三十八)实行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 申报条件:取得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资格的货运车辆。 支持方式:综合性能检测中的安全项目直接采信安全技术检验结论,在年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均可同步进行安检、综检和环检,不再重复检测和收费。货车只需一次上线、一次检测和一次收费即可完成公安交管、交通运管部门及环保部门的车辆年检年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87850073 (三十九)开通绿色通道集中办理车管业务 申报条件:需一次集中办理多台车辆登记上牌等车管业务的客货运输企业。 支持方式:报请省交警总队同意,提供上门查验服务及延时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咨询电话:87850073 (四十)对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和新能源物流车给予入城和通行便利 支持方式:对被认定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城市配送车辆优先保障入城需求;对持有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并被认定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冷链配送车辆给予城区道路全时段通行权;对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给予入城不受限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 咨询电话:86406878 (四十一)支持补办《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申报条件:车籍在本市行政区域;车辆处于检验有效期内;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核定载质量在5吨(含)以内(水泥砼罐车除外)。 支持方式:补办《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处室:交通管理局 咨询电话:86406878关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 〔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强信贷保险支持 (一)设立100亿元应急周转基金 支持方式: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集合优质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行业资源设立应急周转基金,扩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范围,降低使用门槛,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困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二)推动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支持方式:设立规模100亿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支持民营资本依法合规参与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运营,优化整合地方不良资产。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0 (三)开展担保代偿补贴 申报条件:开展贷款担保业务2年以上,实收资本在8000万元以上,为中小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的贷款担保责任额占其机构担保责任总额70%以上的担保机构。 支持标准:对担保机构形成的我市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担保代偿按不超过15%给予担保机构最高3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四)推广“银税互动”合作 申报条件:纳税信用为A级和B级的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税务部门将纳税情况较好的民营企业推送给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由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将企业名单推送给全市金融机构。扩大“税银贷”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向B级拓展;扩大申请渠道,由“线下”向 “线上”延伸。进一步扩大建设银行“税银贷”“云税贷”、成都农商银行“惠小·税金贷”、成都银行和民生银行 “银税通”等“银税互动”产品种类。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12366、85241972 (五)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支持方式:支持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加大对小微、涉农等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先受理小微民营企业票据再贴现,引导低成本政策资金向小微民营企业倾斜。强化降准资金运用考核,引导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网银行加大对小微及创新型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六)保险创新奖励项目 支持标准:对开展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实缴保费的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20万元奖励,单家机构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2 (七)进出口保费补贴项目 支持标准:对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民营企业,按照实缴保费的4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银保处 咨询电话:61884472 (八)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支持方式:在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600 二、支持开展直接融资 (九)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 申报条件: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向实际控制人借款、受让股票质押债权等方式,化解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流动性风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58 (十)设立不低于20亿元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支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联合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主要对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布局、构建高价值专利池等项目进行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财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27 (十一)设立总规模20亿元四板基金 支持方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设立四板基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主要用于促进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进行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成都金控集团  责任部门:成都交易所投资集团公司 咨询电话:85988443 (十二)鼓励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 申报条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三)鼓励民营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 申报条件: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民营企业。按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 支持标准: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创新层的补助50万元,对首次挂牌且进入基础层的补助25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十五)鼓励民营上市企业再融资 申报条件:已上市并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进行再融资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融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六)支持上市民营企业迁入我市 申报条件:新迁入我市的民营上市企业。 支持标准: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七)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申报条件:通过发行公司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区域集优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的非上市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非上市民营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单笔达3000万元以上,每笔奖励1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对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品种为我市首次发行的,每笔奖励50万元,单户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92 (十八)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发行规模 申报条件: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推动力度,加大对各主要承销商的指导,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三、推动金融改革创新 (十九)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 申报条件: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内、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科技型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按照《成都市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资金引导性参股,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民营企业可通过“科创通”平台提出融资需求,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给投资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决定是否投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资金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企业可通过“科创通”平台提出贷款需求,由生产力促进中心推荐给银行。银行对转交的拟贷款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和贷款额度。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贷款额最高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一)科技贷款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通过银行金融机构(包括经市金融监管局批准设立的科技小贷公司)获得信用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支持标准:给予企业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际发生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0万元的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二十二)推广“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 申报条件:获得银行或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成长期民营企业。 支持方式:积极推广成都高新区“盈创动力”投融资服务模式,为成长期民营企业提供“新创贷”“期权贷”“园保贷”等系列政策性融资产品,并给予最高30万元融资成本补助。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86 (二十三)积极推广“天府融通”平台 支持方式:市级有关部门将各领域优质企业(项目)名单、融资需求等信息推送给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由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通过“天府融通”平台向金融机构推送,加强融资对接,适度分担贷款风险,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等。 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85241972 (二十四)支持发展创业投资 支持方式:创业投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企业所得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二十五)“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 ✪大宗粮食种植项目:水稻、小麦种植面积50亩(含,下同)以上。 ✪特色种植业项目:蔬菜、伏季水果、猕猴桃、茶叶、中药材种植面积露地50亩以上,大棚15亩以上;食用菌种植面积露地10亩以上,大棚3亩以上,且已连续种植满两年。 ✪特色养殖业项目:生猪养殖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肉羊养殖年出栏量1000只以上;肉牛养殖年出栏量100头以上;肉鸡养殖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水产养殖水面面积20亩以上或者流水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且已连续养殖满两年。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加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生产服务,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 支持标准:对从事大宗粮食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80%贴息;对从事特色种养殖业生产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50%贴息;对从事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主体30%贴息。每个贷款项目贴息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贴息时限内同一个贷款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责任处室:市农业农村局企业服务处、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货币信贷统计处 咨询电话:61887290、61883500、85238516 (二十六)“壮大贷”贴息补助 申报条件:向金融机构申请“壮大贷”项目获得贷款,并按时结清贷款本息的中小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期基准利率计算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不高于50%的比例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8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04 (二十七)推动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支持方式:加快设立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集知识产权融资功能、金融中介服务功能、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评估功能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知识产权交易、咨询代理、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投资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2486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提速计划,精准扶持、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培育思路:聚焦基础、前沿、新兴等科技领域,以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为载体,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培育路径,根据行业特征分类建立动态调整百家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库,整合高新技术服务资源开展针对性支持和服务,培育一批拥有行业关键核心技术且技术水平国内外领先、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具备颠覆传统行业或开拓新产业创新潜能的“成都创造”领军企业。 申报条件:具有行业公认技术研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承担国家或省、市科技项目2项以上,拥有5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未来三年内有望实现技术水平国内领先、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式:遴选形成动态调整百家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库,搭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引导高校院所、大型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各类创新服务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公司治理、产品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加速企业成长壮大。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育1000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申报条件:经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评定的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和试点企业,以及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民营企业经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评定为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在首次复核合格后给予10万元资助。民营企业经评定为成都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或试点企业,在培育或试点期满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5万元的资助。民营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的,给予4万元资助。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资助。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责任处室:知识产权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6287 (三)加大对企业研发全过程的扶持力度,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已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相关部门报统及核准。 支持标准:按照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四)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民营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围绕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较强行业竞争力和较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重点创新产品,整体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技术水平;综合集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实施具有行业、区域带动示范意义、具有较广用户群体和市场前景的项目,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应用示范案例,有效提升科技促进新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支持标准:经评审,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社会发展及农村科技处、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32、61881741、61881724 (五)支持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 申报条件: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该企业入驻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或承担项目在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实施。 支持标准: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的民营企业,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同一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扣除外拨部分)10%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配套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六)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 ✪重大装备首台(套)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首台套认定证书,并获得上一年度省奖励资金支持;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在成都市内,重大装备首台(套)市场化应用补助资金项目由研制单位负责申报;重大装备首台(套)产品研制单位在成都市内,用户单位在成都市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补助。 支持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实际销售总额的10%减去已获得四川省重大装备首台(套)研制与应用奖励资金给予补助,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智能制造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5824 ✪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有效证明,并在认定有效期内开展推广应用。 支持标准:获得首批次认定的新材料产品,按照上年度销售总额的10%给予新材料生产(研制)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按照上年度采购金额的10%给予新材料应用单位最高250万元补助。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的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新材料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1644 ✪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项目 申报条件:产品获得四川省、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的有效证明,并在认定有效期内实现推广应用;单项首版次软件产品开发支出不低于100万元;单项首版次软件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用户单位为研发企业认可的首次采购使用其软件产品的单位,仅限一家。 支持标准:按照项目产品开发支出10%的比例,给予研发企业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按照采购金额10%的比例,给予用户单位总额不超过2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获得四川省、成都市两级首版次认定且获得省级奖励资金支持的软件产品,省、市两级补助总额最高2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软件产业处 咨询电话:61881625 (七)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制(修)订技术标准 申报条件:主导制(修)订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奖励总额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25万元,其中对第一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40万元、25万元、15万元,第二承担单位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内最高累计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574 (八)支持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申报条件:掌握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且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对首次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质量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761 二、支持民营企业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 (九)支持民营企业抱团共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支持方式:围绕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编制细分领域的产业技术路线图及科技创新推进工作任务,提出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建议方案。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按照细分行业领域定期举办技术创新研讨会,引导民营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投资机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单位,抱团共建市场化运作的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组建多方受益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产学研用深入合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咨询电话:61881732 (十)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 ✪支持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 支持标准:经评审通过,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支持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 申报条件:民营企业新获批(授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 支持标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发展计划处 咨询电话:61881724 ✪支持建设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报条件:申报期内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创意与设计处 咨询电话:61881587 (十一)支持搭建产学研用合作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在市科技局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 支持方式:发挥“科创通”科技服务平台作用,适应科技型民营企业发展需要,优化政府购买创新服务方式,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提高补贴比例,支持高校院所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为民营企业送管理、送技术、送渠道、送服务,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购买研究开发、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创新服务,按照服务合同金额最高20%的比例,分别给予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年度最高2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发展计划处、成果处 咨询电话:61881732、61881724、61881740 (十二)搭建民营企业进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支持方式: ✪定期组织民营企业家与在蓉高校的科研团队、技术人才开展面对面交流会,消除科技成果信息不对称,促进技术创新供需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交流与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7293 ✪鼓励市属高校按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开放实验(实训)室,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产学研利益共同体建设,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切实服务民营企业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 咨询电话:61887921 三、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培育人才 (十三)给予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申报条件:凡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经济产业、现代金融业、都市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支持方式:用人单位按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经属地区(市)县委组织部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汇总,并委托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名单,对进入名单的给予个人最高300万元、团队最高5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责任处室:人才处(人才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1886095 (十四)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 申报条件:在本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属于《成都市产业发展白皮书》中《成都市重点产业导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融合产业与都市现代农业的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条件之一和符合《成都人才开发指引(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产业需求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签订3年以上工作协议、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类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标准:按企业年度支付给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费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最高1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8121 (十五)支持校地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发展人才 支持方式:以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支持在蓉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根据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建立完善申报审核制度,给予高校和职业技术(技工)院校最高2000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责任处室: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咨询电话:61887921、61888227 (十六)开展民营企业家领导力提升培训 申报条件:参加北京大学研修班、清华大学研修班、德国“隐形冠军”培育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支持标准:参加北京大学研修班、清华大学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学费的50%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参加德国“隐形冠军”培育研修班的企业家或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学费的50%给予最高2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十七)加强民营企业高端人才激励 申报条件:市域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企业新引进,并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4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人才。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其在单一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度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励、分红等)的5%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党政工作处 咨询电话:61881623 (十八)完善“蓉城人才绿卡”制度管理体系,构建民营企业人才综合服务体系 申报条件:在蓉“两院”院士、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专家、“蓉漂计划”专家可申领“蓉城人才绿卡”A卡,其他符合我市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相关市级部门和区(市)县设定的具体条件申领“蓉城人才绿卡”B、C卡。 支持方式:符合“蓉城人才绿卡”A卡申领条件的,可通过关注“蓉城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网上提交申请资料,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定期在线上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核实工作,确认无误后按程序制卡、发卡。符合“蓉城人才绿卡”B、C卡申领条件的,可通过相关市级部门或区(市)县申请。对纳入“蓉城人才绿卡”保障范围的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分层分类提供落户、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住房、创业扶持、出入境和停居留等综合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责任处室:人才处(人才发展中心) 咨询电话:61888824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优,提升“成都造”民营企业影响力、知名度,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支持“个转企” 支持方式:支持个体工商户采取变更登记方式申请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不重名的情况下,转型企业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445 (二)支持享受契税优惠 支持方式: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支持“小升规” 申报条件:纳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上年度新建投产并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四)支持大学生创业 申报条件:毕业不超过5年的在蓉创业大学生,通过经市科技局批准的合作银行申请获得“创业贷”。 支持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贷款,并给予全额贷款贴息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科技金融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37 (五)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申报条件:纳入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名单,通过管理咨询,优化财务管理、生产管理、人事管理等流程,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管理咨询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六)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 支持标准: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七)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申报条件:通过对外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实际控制权的企业;通过对外资产收购、合法拍买等方式,取得被兼并方的动产、不动产及无形资产(不含企业内部子、分公司间的资产重组),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资产权属变更等相关手续的企业。 支持标准:按照并购出资额、并购类型、并购成效等对经专家综合评审的优选兼并重组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八)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 支持方式:按照“资本认同、市场认可、技术领先”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我市新经济发展方向的种子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分层分级、精准施策。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 责任处室:产业促进处 咨询电话:61884592 (九)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 支持方式:设立100亿元新经济发展基金,采取直投、引投和跟投方式,对企业发展的初创、成长、爆发阶段,提供全过程的融资服务。支持国有投资公司或政府投资基金与准独角兽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基金。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处室:市新经济委产业促进处、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处 咨询电话:61884592、61882458 (十)加强百强企业培育 支持方式:对年度内获得“成都市百强民营企业”称号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方案,优先保障配置关键资源和要素。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十一)支持冲击500强 申报条件:已认定的我市总部企业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 支持标准: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同一年度首次被评为两类“500强”的,按照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享受。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 (十二)支持企业跨台阶发展 申报条件: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 支持标准: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相应给予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十三)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提档升级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实际支出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十四)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孵化体系 申报条件: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等创新创业载体的运营或管理主体;新建创新创业载体须已建成且实际运营时间达6个月以上;孵化场地属租用、合作及无偿使用的,申报时须保有2年以上场地使用期限。 支持标准: ✪对新建的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双创载体聚集区,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资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100万元资助。 ✪对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扩)建为创新创业载体的,对其建设方实施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设施购置等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总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对新引进的国内外知名创新型孵化器运营机构来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的,分级分类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本土孵化器运营机构在国内外创新创业活跃地区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的,根据其引进人才、团队、项目来蓉等方面的异地孵化绩效,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 ✪每年对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在人才引进、硬件建设、服务提升、产出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评价优秀的,给予其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处室:成果转化与创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740 (十五)鼓励孵化服务 支持方式: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财产和行为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鼓励民间投资 (十六)支持本土企业新增投资 申报条件:本土企业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新增投资,符合“5+5+1”重点产业方向,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协议投资1亿元(含)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支持标准: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618 (十七)支持中小企业产业升级 申报条件:列入年度成都市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申报期内固定资产投入达到50万元以上或信息化投资达到20万元以上。 支持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其中中小企业为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实施的固定资产项目,补助金额上浮20%。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5840 (十八)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在我市66个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符合“5+5+1”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设备投资达5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备案并竣工投产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 支持标准: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给予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工业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620 (十九)支持参与PPP项目 支持方式:积极引导和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多种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新能源设施建设运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投资处 咨询电话:61881541 (二十)支持总部企业增资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地区总部,完成增资1亿元及以上,并进行了工商变更。 支持标准:自认定当年起增资1亿—2亿元(含1亿元)的,按照该企业增资次年地方经济实得相对前一年度增量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增资2亿元及以上的,按照6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 (二十一)支持总部企业增加管理职能、扩大管辖区域 申报条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增加管理职能、扩大管辖区域。 支持标准:功能型总部企业由单一职能发展为具备三种及以上职能或者转变为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综合型(区域型)总部企业升级为全国总部、亚太区总部和全球总部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总部经济处 咨询电话:61889453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拓展发展空间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切实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提升企业竞争力,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鼓励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一)支持企业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进行海外并购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成功实施海外并购,通过并购引进核心技术到我市。 支持标准:对企业成功开展的以引进核心技术为主的海外并购,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对引进的核心技术评估鉴定后,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对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二)支持企业建设境外产业合作园区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主导建成产业合作园区。 支持标准:对我市企业主导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对项目初期场地租赁费、设备购置费、大型营销推广活动给予30%支持,对每户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年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连续支持不超过4年,其他国家和地区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三)支持建设集聚度高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 申报条件:对经成都市跨境电商综试办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以上的。 支持标准: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园区扶持资金最高5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四)支持企业海外布局 申报条件:具备《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投资设立控股企业或并购境外企业。 支持标准:对我市企业控股的新设境外企业和并购境外企业,对项目初期(注册成立或并购完成之后3年内)场地租赁费、设备购置费、大型营销推广活动给予30%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新设境外企业,每户企业支持金额最高100万元/年度,其他国家或地区,每户企业支持金额最高50万元/年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合作处 咨询电话:61883750、61889447 (五)鼓励外贸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申报条件:有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实绩,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 支持标准:对“成都造·国际品牌”企业给予50万元品牌建设费扶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六)支持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 申报条件:商、协会组织参加的境外展会支持项目需是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列入我市年度展会支持计划的展会项目;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支持项目,农产品企业上年度出口额需达300万美元,医药、鞋类、家俱、服装、化工企业出口额需达500万美元,其他产业企业出口额需达2000万美元。 支持标准: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最高90%支持(每家企业最多4个标准展位,特殊大型货物最多6个标准展位)。对每家企业参展人员,按照展位数给予1个标准展位2人的人员补贴,每增加1个标准展位增加1个补贴名额,每家企业最多给予6人的人员补贴。观展企业限1人、按境外观展促进活动人员补贴标准的50%给予人员补贴。对境外参展企业需要从国内运输至参展地区的展品,对期间来回发生的运输费用、通关及检验检疫费用等,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补贴。对活动组织机构按照每组织一户企业2000元的标准给予费用补贴。 以上支持资金以展会绩效和企业年度进出口额增长水平等指标择优予以安排。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对外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774 (七)支持企业加强涉外中介服务 申报条件:为企业提供涉外金融、法律、管理咨询、检测认证、人员培训等服务的行业协(商)会、中介机构。申请的项目单位应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上注册登记,并切实履行数据报送义务。 支持标准:按其涉外服务业务规模的5%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服务贸易处 咨询电话:61883675 (八)支持企业积极参展参会 申报条件:我市规模型示范平台企业在蓉举办的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行业博览会(须经市商务局备案同意,参会人数达到10000人)。 支持标准:按照实际投入(场地租赁费、装修费、宣传推广费)的30%,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处室:电子商务处 咨询电话:61889452 (九)支持民营企业新设境外企业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并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新的生产型企业,总投资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汇率以申报通知当日汇率为准)、持股达51%以上,且境外新企业正式投产。 支持标准: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补助支持;境外单个项目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人民币/年、最长3年的补助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十)支持民营企业向世界500强配套 申报条件:我市工业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向无关联世界500强企业提供产品、加工和服务,年度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外币结算的,按申报通知当日汇率换算)以上。 支持标准:按照配套额的2%给予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 (十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申报条件:民营企业、国有军工单位间通过股权并购、合资、参股等方式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企业、国有军工单位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参与军民融合企业改组改制、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新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新增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含)。 支持标准:按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新增资本金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二)促进军民融合技术创新 申报条件: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市独立或联合实施完成的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军民融合技术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设备投入占研发总投入20%以上。 支持标准:按企业技术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三)支持建立健全军品研制体系 申报条件:2016年9月8日之后,首次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军民融合企业。 支持标准:对首次取得证书的单位给予每个资质10万元奖励。已经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单位获得更高级别保密资格的,给予一次奖励。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给予一次奖励。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通过“双证合一”方式取得的,如两证均为首次取得,分别给予奖励;如之前已经取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只奖励承制单位资格认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军民融合推进处 咨询电话:61881613、61881577 (十四)支持产业协作配套 申报条件:在我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内的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年度采购我市无资产关联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生产的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重点支持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绿色食品”产业的企业。 支持标准:年度采购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十五)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 支持方式:全市各部门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在向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应当在实施计划中注明。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原则上执行上限标准。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处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2600 (十六)推动民营企业优质产品对接重大建设项目 支持方式: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优质创新产品和服务申报进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引导鼓励需求单位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选用民营企业在《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服务。组织地铁建设、交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单位与民营企业开展供需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产业协作处 咨询电话:61883963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让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一)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对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处理。依法办理各类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对涉及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案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托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等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遴选30名法律服务专家人才,成立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专家组,做好涉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重大案件指导,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二)加大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违法犯罪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严厉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声誉,严厉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依法营造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健康环境,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合同诈骗等行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秩序,严厉惩治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官商勾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行为。依法引导民营企业正当经营,严厉惩治高利转贷以及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惩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犯罪。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加强处置过程的督查督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在办理民营企业案件过程中充分评估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犯罪与行政违法、犯罪与民商事纠纷,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依纪依法慎用调查措施,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所引起的涉诉纠纷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审慎使用保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等措施。建立政法机关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涉及对民营企业、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的案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 (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胜诉权益。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确保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财产及时兑现。对需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的款项和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依法适用先予执行。依法保障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监督权,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受理和审查程序,依法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合理诉求。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为受犯罪侵害的民营企业挽回损失。(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 二、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支持企业自觉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范围,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我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抽查频次,避免频繁、多头执法扰企;对投诉举报多、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加大抽查频次,实施重点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坚持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原则,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健全政府与法院联席会议常态化、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三项机制”,依法审理民营企业提起涉市场准入、市场监管、项目规划、税收征管、征收征用等方面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 (六)包容审慎监管新经济。正确对待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性行为,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新经济的监管方式,既激发创造活力,又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对那些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制定科学、高效的执法工作新模式,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一时看不准的,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对经过时间和事实证明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格依法监管。审慎处理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员转化收益分配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科技局) (七)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积分制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审慎使用“黑名单”措施,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指导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并进行公示,对履诺践诺企业,在授予荣誉称号、开通绿色通道等方面提供更多机会。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管理。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制度的作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法院) (八)严格依法征税。公平公正对待民营企业,禁止收取“过头税”。对正常生产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打扰、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推行全流程涉税风险提示,通过“成都税务号”、微信和短信平台,对民营企业实施全面风险提示和预警服务,实现中低风险事项纳税人自我纠错、及时处理。为大企业提供精准风险提示服务,通过内控测试分析企业关键涉税节点,定期推送税收预警信息,及时跟踪预警后续效果,提升企业防控风险能力,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控建设。(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三、依法保护企业创新创造权益 (九)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持续开展“雷霆”“双打”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商业秘密和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综合运用协商调解、行政处罚、司法审判等维权模式,加大对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引领作用。探索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切实降低举证难度。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临时措施的制度效能,提高民营经济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明确涉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裁判原则。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充分发挥刑事立案监督、民事行政抗诉、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责任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十一)构建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依托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遴选20名知识产权维护专家律师,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专家智库,为民营企业创新权益提供法律保护。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承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及时化解民营企业创新、创造中的矛盾纠纷,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司法局、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18〕32号),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坚持把创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全力打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资源丰富的要素市场,加快构建高品质产业生态体系,持续增强民营经济发展韧劲,全面建设优商重商亲商标杆城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化竞争 (一)公平市场准入 实施内容:彻底清理和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或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质量认证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待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 咨询电话:85394532、61885586 (二)打破行业垄断和竞争限制 实施方式:加强反垄断执法,开展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制止和纠正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限定交易、实行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对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坚决纠正,并依法依规追责。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执法综合处 咨询电话:85394521 (三)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实施内容:加快实施30户以上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项目,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合资新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挂牌、并购重组等方式,广泛引入民营资本参股入股,力争在“5+5+1”现代化产业体系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案例。加快出台《成都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5743 (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 实施方式: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对诚信当事人给予容缺办理、绿色通道政策激励,对失信当事人实施限制或禁入等惩戒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企业信用承诺履约情况在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和“成都信用”网公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处室:财政金融处 咨询电话:61884059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五)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机制 实施方式:制定与国际接轨、具有成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指标数据。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区(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成调队 责任处室: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处、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成调队专项调查处 咨询电话:61885586、61888406、65546192 (六)压减优化行政许可事项 实施方式: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市、区(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修订公布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试点开展现有行政许可的成本和效果评估,充分听取企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协调督察处 咨询电话:86924840 (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方式:2019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处室:法规处 咨询电话:61889345 (八)简化企业注册流程 实施方式:通过银行网点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一站式”导办服务,辅助企业实行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并完成远程营业执照自助打印,实现企业“就近办照、多点办照”。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635 (九)推行容缺受理服务 实施方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预先受理和审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对象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待申请对象将相关材料补正后,审批部门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批文和证照。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协调督查处 咨询电话:86929205 (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实施方式:明确企业登记服务事项目录,深化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推行企业开办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督促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部门制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市场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改办 责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处、市审改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咨询电话:85394625、61887145 (十一)积极推广“首证”通 实施方式:市场主体开办时在食药监、环保、城管等职能部门申请获得的首个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作为“首证”,并作为审批办理“后证”(审批许可、备案核定、书面承诺)的依据,将“证前现场审查”改为“证后核查”。 责任单位:市政务和网络理政办 责任处室:综合处 咨询电话:86912702 (十二)建立产业功能区“集成服务”模式 实施方式:各功能区管委会主动上门,无偿为企业完成统一代办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审查等前置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 (十三)实行项目竣工测绘“多测合一” 实施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阶段涉及的地籍测绘、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房屋产权面积测绘、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测绘事项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量项目,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地籍处 咨询电话:61889131 (十四)推行“区域评估”制度 实施方式: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考古勘探和文物影响评估等事项实行区域综合评估,并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结果,区域内项目共享评估结果,企业不再单独编报项目评估评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处室:地质环境及矿产资源管理处 咨询电话:61889239 (十五)推进市场主体注销改革 实施方式: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依法实行“简易破产”改革,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职能部门和法院共同参加的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税收处理、工商注销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处室:注册登记处 咨询电话:85394406 (十六)提高出口退税服务水平 实施方式:使用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相关证明。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一类出口企业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二类出口企业,8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货物与劳务税处 咨询电话:12366 (十七)优化企业对外支付备案流程 实施方式:对提交资料齐全、《备案表》填写完整的主管税务机关编制《备案表》流水号,当场予以办结。积极推进电子办税,逐步实现对外支付备案网厅办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处室:国际税收管理处 咨询电话:12366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八)完善政商联系制度体系 实施方式: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构建干部与企业正常交往、加强沟通的行为准则。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责任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61887022 (十九)加强领导干部与市场主体的联系 实施方式:建立领导干部常态联系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企业、商(协)会制度,秉持“三到”精神,畅通联系服务渠道,经常性听取民营企业反映诉求,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 (二十)实施清欠专项行动 实施方式:重点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 责任处室: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8769 (二十一)妥善处理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方式:聚焦清理民营企业与政府之间涉土地权证、经济合同等各类经济交往中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工单”“一事一方案”原则,建立历史遗留问题“销号”制度,分类限时依法解决。 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信局)、各区 (市)县 责任处室:市经信局企业服务处 咨询电话:61881615(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02-21 18:45:02
2019年2月18日,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四川省工商联主席陈放一行到赫尔墨斯参观调研。参加调研的有: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参政议政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大学教授李光金,参政议政智库专家委员会委员、四川师范大学副教授彭亮。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天府新区首批孵化、重点培育的军民融合企业,旗下全资子公司紫瑞青云军工资质齐全。公司的战略愿景是成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系统供应商。2018年,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市,并成为成都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当天,陈放一行参观了赫尔墨斯展厅,了解了无人机地面控制系统、Smart-210综合航电系统、C919模拟机、CR929驾驶舱工程验证环境等重点产品,并详细听取了总经理罗涛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在主动了解了赫尔墨斯在产品研发、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筹措、创新平台搭建、最新项目规划等方面的情况后,陈放对企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继续坚持在军民融合领域的特色发展发向,积极打造民营军民融合航空示范项目; 二是、知识产权是科技型企业的立身之本,持续重视强化知识产权建设,做好全球专利布局; 三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坚持技术创新、产业融合,在航空军工领域发挥民营经济的特点和优势。陈放表示,赫尔墨斯产品技术先进,在军民融合领域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是民营经济的典型示范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四川省具有发展军民融合及航空得天独厚的条件,未来如能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政企合作,有望联手打造出更多先进的示范项目。 王麒会长在调研中表示,赫尔墨斯是一家科技含量高,国内领先的航空电子军民融合企业;企业汇聚了以罗涛总经理带队的众多高端人才,自主研发,并与市场成功相结合,取得现在的成绩不容易。2019年,是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目标的重要年,天府新区商会应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贯彻各项经济发展政策,整合资源,助力提升天府新区营商环境,大力支持会员企业发展壮大。 此外,来访专家领导还围绕四川省航空产业布局、通用机场规划等,与赫尔墨斯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9-02-19 19:49:41
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助力“人工智能+”新经济产业体系建设,日前成都市政府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专项政策》(以下简称《专项政策》),12条政策从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能级、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三个方面给予具体支持。 支持“人工智能+”一次性补贴最高300万《专项政策》引导科技型企业加大人工智能研发投入,对科技型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经费投入新增部分,分级分类按照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成都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开展人工智能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融合应用创新是产业发展重点。成都支持面向5G、超高清视频、VR/AR等融合应用领域,建设集产业监测、评估测试、应用示范为一体的市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中心。对企业投资的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健康医疗”等行业融合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按照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补贴。《专项政策》提出,面向成都企业提供人工智能服务的重点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企业购买服务的20%发放“服务券”,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个平台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AI+企业培育”工程来了  最高奖励5000万成都支持“AI+企业培育”工程,《专项政策》提出,支持瞄准国际国内领军企业开展高端招商,对新引进注册的人工智能企业一年内达到成都市确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功能型总部等总部企业标准条件的,可给予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高5000万元奖励。成都支持“AI+产业沙箱”培育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成都造人工智能产品进行“产业沙箱”测试,优先支持将“产业沙箱”测试产品纳入科技项目申报和成果鉴定。 成都还支持“AI+场景应用”具象化工程示范。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纳入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将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新产品纳入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补助。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AI+场景应用”具象化工程项目申报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创新应用示范。 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最高支持2亿 《专项政策》提出,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型企业孵化,按照产业贡献度市本级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吸引顶尖人才是关键。成都将对来蓉从事人工智能领域创新创业的图灵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引进且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还将支持在蓉高校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人工智能学科(专业)设置,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专项政策》提出,鼓励支持产业功能区围绕自身产业定位和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创建智慧园区(或产业小镇),经认定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成都商报
2019-02-19 19:49:41
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一行6人,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等人陪同下,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在参观启阳汽车集团销售展厅,党建阅览室之后,李少平副院长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王麒代表致以新春问候。他说,此次走访活动,目的旨在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面对面的听取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全国人大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将代表联络工作落到实处。 李少平副院长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对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法院工作成效好不好,一定是要老百姓说了算。李少平副院长感谢王麒代表多次参加法院组织的代表调研活动,向王麒代表介绍了过去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各方面工作情况,希望王麒代表一如既往支持和关注人民法院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王麒会长对李少平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欢迎,她说,作为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期间,每年都认真聆听、审议“两高”的工作报告。去年不仅参加了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和重庆高院分别组织的庭审旁听及系列调研活动,也多次参加四川高院组织的代表联络活动,对法院工作感触很深。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在推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方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作卓有成效。少平院长几年来一直坚持亲自走访人大代表,树江院长在多个重要场合讲到“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就是尊重代表,尊重代表就是尊重人大,尊重人大就是遵守宪法,遵守宪法就是最好的爱国”,这都充分体现了周强院长和全国各级法院对人大代表工作的高度重视。      王麒会长还说,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权益。在这方面,结合自身体会分享了五点感想。 一是法院在办理涉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方面,纠错有魄力;在司法裁判方面,注重判决说理,令人信服,极大地提升司法公信力。习总书记说“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好案例的发布比口头宣传更有说服力。王麒会长从她一直关注的物美集团张文中案件讲到,张文中先生蒙冤12载,经最高法院再审宣判无罪,向社会传递了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的政策导向,增强了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以及干事创业的信心,社会反响十分良好。二是正确引导消费者和经销商,体现了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作为汽车行业的代表,我到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旁听了“史上最贵宾利车退一赔三案”庭审,到最高法院所作出的撤销赔偿的终审判决,既体现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合理保护,也对如何认定消费欺诈,提供了公正的裁判认定标准,在引导消费者不盲目维权、不过度维权,促进汽车行业的有序发展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示范指导意义。王麒会长建议最高法院能将该案件作为指导性案件,以统一该类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为各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指引和参考。 三是法院在攻坚克难破解执行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令我印象深刻。据了解,执行难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四川法院在2018年执行到位金额621.16亿元,同比上升33.30%。世界银行日前发布的《2019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从原来78名,大幅提升32位,位列全球第46名。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应是2019年各级党委政府主抓的一项重要工作。2月11日,成都就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范锐平书记提出了将成都打造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的目标。 四是打造司法公开平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目前法院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已全面建成运行,通过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司法公开已达到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要进一步借助信息化技术,大力推行跨地域、跨层级地提供诉讼服务,像银行ATM机一样,能够凭有效身份信息在全国任何一家法院领取司法文书、递交诉讼材料,让老百姓享受普惠均等无差异的诉讼服务。并希望最高法院重点关注贫困地区法院的信息化建设。 五是法院在司法改革方面,力度很大、成效明显。据了解,在统一裁判尺度上,四川法院研发了类案检索比对系统,实施强制检索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把待决案件与相关的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等生效裁判作对比,为法官判案提供参考,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统一了裁判尺度。 王麒会长作为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回顾这些年的履职经历,表示,深刻感受到人民法院对代表监督联络工作的重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工作建议都很好地推进落实,实现了接受监督和加强改进法院工作的良性互动。并建议,可以将最高法院施行的“特邀监督员”“特约咨询员”制度,在全国法院都推行开来,这样一来,可以更广泛地接受包括人大代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可以吸收更加广泛地民间智慧,进一步加快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的现代化。 最后,王麒会长谈到,习总书记去年2月11日视察天府新区时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成都是国家中心城市,是四川经济发展的引擎,成都互联网新经济总量指数在全国城市排名第四位,因此,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在成都天府新区设立互联网法院,为将天府新区建设成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提供良好的司法示范引领。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 (左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右二)、全国人大代表、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左二)、启阳汽车集团总裁陈斌(左一)天府新区商会法律顾问杨灿(右一)李少平副院长对王麒会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高度的肯定,感谢王麒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祝福启阳集团前景更美好,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2019-02-17 14:13:28
2月11日,天府新区召开“牢记嘱托 全面建设公园城市新天府”座谈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府新区重要指示精神,回顾总结一年来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任远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新区上下要牢记嘱托、展望未来,全面推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向纵深发展,全面开启建设公园城市新征程,奋力书写新时代新天府高质量的新答卷。 会议由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副书记邱旭东主持,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刘荣华出席会议。座谈会上,天府新区商会会长、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发言,畅叙发展。天府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等的代表,围绕建设公园城市新天府,共话发展、共谋未来。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天府新区上下将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高质量推进公园城市新天府建设。 刘任远在讲话中指出 2018年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天府新区视察并指出,天府新区是“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节点,一定要规划好建设好,特别是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总书记的重要针对性指示,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规划好建设好天府新区提供了根本遵循,是统揽天府新区建设发展一切工作的总纲。对天府新区来讲,这是具有划时代历史意义的里程碑事件,是新区从新起点、再出发的动员令,新区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抓落实的强大力量和具体行动。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去四川调研时,看到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很好,要取得这样的成效是需要总体谋划、久久为功的”,对天府新区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的关系,切实抓好水生态环境治理的做法再一次给予充分肯定。 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的视察、指示和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国家级新区——天府新区在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位置,极大地提升了四川、成都和天府新区在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同时也极大地提振了新区干部群众感恩奋进的精神状态。 刘任远指出过去的一年,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始终突出规划引领,系好城市建设的第一粒扣子;始终注重产城融合,扎实推进“一心三城”功能区建设;始终坚持开放发展,资源市场化配置向纵深推进;始终强化项目支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聚能;始终发扬严实作风,充分展示争先进位的昂扬激情。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天府新区牢记总书记嘱托推进“二次创业”的重要一年。面对稳中有变的经济形势,天府新区更需要观大势、谋大事,清醒认知新区所处的方位,清醒认知新区面临的机遇,清醒认知新区的差距和不足,总体谋划、因情施策、久久为功,竭尽全力把总书记重要针对性指示精准篆刻在新区大地上。 刘任远强调当前,天府新区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十分明确。下一步,就是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坚持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一点一园一极一地”的战略定位和重大要求为主线,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正确把握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关系”的重要方法,围绕打造“四个示范区”,心无旁骛、科学作为地抓好落地落实,全面开启建设公园城市新征程。 天府新区商会会长王麒发言 天府新区商会作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的窗口平台,是新区党工委落实习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所给予大力支持成立的。商会于2018年4月18日正式成立,成立至今不到一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关怀支持下,天府新区商会各项工作取得不错的成绩。商会在加强组织建设的同时,围绕省、市委和新区党工委的重要部署和举措,充分发挥商会的优势和职能。 近一年多来,我们遵照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推进新区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发挥商会作为新区的窗口功能,既探索、逐步加强与“一带一路”沿途国家和地区的商业联络,也注重融入长江经济帶区域合作,助推新区从中更好地发挥重要支点作用。 2019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同时,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的关键之年,我们决心遵照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以2018年取得的成绩和进展作为新起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商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做好服务会员的工作,以“让生活更美好”为使命方向,以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根本出发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全力办好2019年 “一带一路商会联盟经济论坛”, 2019年度新区与港澳地区商会及重点企业互访交流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助推新区经济发展。 2018年,四川天府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600亿元,继续保持在国家级新区排位前列;成都直管区继续保持领先发展态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5%。天府中心、成都科学城、西部博览城、天府文创城“一心三城”主体功能区基础设施和生态体系建设得到全面推进。在重大项目方面,签约引进商汤科技、安谋中国、紫光芯城、佳龙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大项目58个、协议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 一年来,天府新区首设公园城市建设局,成立公园城市研究院,统筹考虑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主导产业、城市特质、建筑风格、地标形象、天际轮廓、夜间景观、地下空间,优化完成5大类27项规划编制;启动白沙湖、北部生态隔离廊道等10个重大生态项目,实施森林城市建设和全域“水环境治理”,新建成绿道120公里,规划布局“15分钟生活服务圈”118个。 来源:天府发布 整理
2019-02-13 10:22:27
范锐平:以企业为中心 市场为导向 服务为抓手 走出彰显成都特色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之路 对标国际一流  全面改革创新 以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成都走向世界 新年第一个工作日 成都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   罗强唐川平李仲彬朱志宏出席 ◇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努力建设与城市经济规模国际排名相称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水平 ◆ 要坚决向“盆地意识”“西部思维”“固有旧习”说不,主动走出西部龙头城市和全川首位城市的“舒适区”和“参照系”,推动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 ◇大力培育“办事不用求人,办成事不用找人”的营商文化和社会共识 ◆ 要聚焦市场准入、政务效率、要素配置、市场监管和权益保护5个重点创新突破,全力冲刺进入全球营商环境先进城市前列 ◇ 筑巢引凤,以环境竞争力大力引进高质量项目、促进有效投资、集聚转型动能2月11日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成都市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国际一流,聚焦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改革创新,培育国际化的投资生态和经营环境,创造强大的全球高端要素集成能力和优势资源整合能力,努力走在新一轮西部大开放大发展前列,为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培养战略竞争优势和永续发展动力。 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出席并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川平,市政协主席李仲彬,市委副书记朱志宏出席。 聚焦时代大势 努力建设与城市经济规模国际排名相称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水平 范锐平指出,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走向世界的名片,是城市参与全球合作的核心竞争力。当前,成都正处于由区域中心城市迈向国家中心城市,进一步积蓄冲刺世界城市能量的关键节点。市委将今年确立为“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就是致力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努力建设与城市经济规模国际排名相称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聚焦时代大势,增强政治担当、遵循客观规律、坚守战略定力,对标国际一流全面学习赶超,对标企业所需改革创新提能,为企业创造强大的全球高端要素集成整合能力,为城市借新一轮西部大开放大发展之势在世界城市体系中争先进位、聚势赋能提供强大的软环境竞争力。 聚焦关键环节 让“投资西部、首选成都”升级为“投资中国、看好成都”  ▲王若冰 刘阳 张青青 摄 范锐平指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但评价体系主要聚焦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三个维度。要聚焦关键环节,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地向“盆地意识”“西部思维”“固有旧习”说不,主动走出西部龙头城市和全川首位城市的“舒适区”和“参照系”,持之以恒强弱项、补短板、促发展,推动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努力在若干领域与世界最高水平比肩看齐。要着力破解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难点、堵点,让“投资西部、首选成都”的共识逐渐升级为“投资中国、看好成都”的共识;要坚持“同心同向、共建共享”,政府、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做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建设者”;要大力培育“遵守法律即安全,按章就能办成事”和“办事不用求人,办成事不用找人”的营商文化和社会共识。 范锐平指出,国内外先进经验表明,营商环境建设,国际化是目标、市场化是基础、法治化是保障、便利化是重点。成都要主动对标、深入分析先发地区成功经验,以企业为中心、市场为导向、服务为抓手,全力冲刺进入全球营商环境先进城市前列,努力走出一条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具有新时代特点、彰显成都特色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之路。 ▲成都发布 孙琳 摄 聚焦战略目标 努力实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 范锐平强调,成都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要聚焦战略目标,从五个重点着力创新突破。要在市场准入上大胆创新突破,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各类投资者特别是海外投资者敞开城市大门。要在政务效率上大幅创新突破,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能减的彻底减到位,能放的坚决放到位,努力实现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要在要素配置上大力创新突破,进一步深化要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政府“有形之手”引导专业化企业参与全球供给体系建设、产业功能区建设和市场化改革,千方百计降低企业经营、建设和运营成本。要在市场监管上大胆创新突破,高标准建立以包容创新、审慎执法为理念的市场监管制度,为市场在法治保障下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供坚强保障。要在权益保护上大力创新突破,高标准建立以提高企业安全感为导向的合法权益保护制度,让每一位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聚焦做强主干 尽快实现成都企业世界500强“零的突破” 范锐平强调,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根本在于筑巢引凤,以环境竞争力大力引进高质量项目、促进有效投资、集聚转型动能。要聚焦做强主干,以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引领,加速集聚更多高质量要素、实施更多高层级项目、培育更多高能级企业,增强成都参与国际竞争和带动区域发展的战略能力。要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用抓项目、促投资的成效检验营商环境建设质量水平;要坚决摒弃以低门槛、低成本、低地价为手段的竞争方式,以协同融合的产业生态、加速形成的创新势能集聚资源要素,加快营造对全球高端要素的持久吸引力;要深化跨国公司精准招引,全力争取六类500强企业到蓉布局,推动“根在成都”企业跨越发展,尽快实现成都企业世界500强“零的突破”。 范锐平强调,建设国际化营商环境是一篇大文章、好文章,事关成都未来发展全局。全市上下要凝心聚力、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实心干事,科学作为,以各级各部门的创新创造带动全市营商环境的整体跃升,以全市营商环境的国际化推动成都走向世界,奋力开创新时代新天府更加美好的未来,以崭新的面貌和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罗强在讲话中说,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是成都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质量效益好、发展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内在要求,是加快构建现代化开放型产业体系的必然之举,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要坚持简政放权,打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要放管结合,提高市场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持包容审慎监管态度,管得更加透明更加科学;要优化服务,加快实施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接入便利化行动计划,提升企业获得信贷、用能用地通讯便利度,深化网络理政,让数据应用更有效率、更有价值、更有生命力,优化提升服务企业人才能力。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动态评价体系,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浓厚氛围,不断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加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与会人员观看了营商环境专题片。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市法院、市人才办等主要开放地区和主要开放部门作表态发言。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四川天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出席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外国驻蓉商协会、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中央驻川机构、在蓉央企、知名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发布组织、金融监管单位及机构、在蓉科研院所及高校、民营企业等代表应邀参加会议。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设分会场。 来源:成都发布
2019-02-13 10:22:27
如何让天府文化享誉世界?如何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建设智慧交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在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开幕会上的讲话,持续引起广泛热议,政协代表委员们以饱满的建设热情和创造活力,围绕事关成都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纷纷建言献策。 市政协委员 梁春燕 关键词:天府文化  在海外选点打造天府文化体验中心 “天府文化应该成体系、故事化、体验化地走向世界,主动出击,建立高品质‘朋友圈’。” 市政协委员、天府新区商会副会长梁春燕注意到一个现象,“我们企业‘走出去’,到过很多国家,可是介绍成都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成都在哪儿,是一座怎么样的城市。只有当我们说‘成都就是熊猫的故乡’时,外国友人才有所反应。”如何用国际化的传播方式,讲好成都故事?梁春燕建议 成都在打造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过程中,除了本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元素挖掘,还应注重把天府文化的核心内涵以及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素材,以更鲜活的形式、更国际化的方式讲出去。 “天府文化应该成体系、故事化、体验化地走向世界,主动出击,建立高品质‘朋友圈’。”梁春燕举例,可将能够代表天府历史文化的内涵挖掘整理出来,转化成鲜活的故事、场景或IP创新产品等,再把它们带到世界各地去路演、展演,吸引全球关注,提高成都知名度。还可以精选一些文化繁荣、经济活跃的国家或地区,打造一批天府文化的体验中心,持续地吸引更多人真正来到成都。市政协委员 徐一丹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运输效率、增进交通安全四川作为智慧交通试点省份之一,其省会城市成都作为汽车保有量全国第二的城市,每天增加机动车数量超过1300辆,且还有不断增加的市区常住人口和游客,交通压力巨大。为了更好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造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继续提高市民满意度,打造宜居城市、幸福城市和公园城市,更好的推动节能减排,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提升成都市交通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成都的主要路段和十字路口均安装有各种类型的监控摄像机,且数量庞大,如何进一步发挥这些摄像机的作用成为了需要思考的问题。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计算机视觉技术逐渐被人们熟知并广泛应用。相较于其他传感器来说,视觉能获得更多的信息,且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应用具有成本更低、周期更短、成效更快的优点,成都市政协委员、天府新区商会理事徐一丹为此提出建议: 徐一丹建议 第一,让交通信号灯系统更加智能。根据计算机视觉技术,对交通路口的不同时间、不同位置的交通情况进行实时分析计算,并对交通流量进行预测,系统自动接入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让交通信号灯执行不同的控制方案。 第二,监测人群密集区域,为道路规划提供数据支持。利用人体识别以及车辆识别技术,采集指定区域的人流量以及车流量数据,通过大数据技术,分析统计具体时间段内的人流量、密集程度以及车辆通行效率等数据,为人车分流、道路改造等城市规划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支撑,更加有效的解决拥堵问题。 第三,引入违停联动预警系统。对重点路段区域安装铺设摄像头,实时监控指定区域是否存在违停车辆,并对违停车辆进行图像抓拍,并及时发出报警,让交警第一时间能够疏导交通。利用车辆识别技术,对路侧违法停车的感知和抓拍,不再需要摄像机去轮询检测,大大提高了摄像机的使用寿命。 第四,引入路面破损检测系统。最常见的路面损坏方式就是裂缝。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及时发现路面破损情况,并在其裂缝程度严重之前进行修补,有利于节省维护成本,也避免出现路面坍塌,车辆凹陷的情况发生。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进行路面检测,相较于之前人工视觉检测相比,有效提高了视觉检测的效率,增强了自动化程度,提高了安全性,为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了更高保障。 第五,统计公交乘客人数。城市公共交通的核心内容是城市公交调度问题,一个城市如何合理的解决公交调度问题,是缓解城市运力和运量矛盾,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的有效措施。城市公交调度问题,为公交公司与乘客的平衡利益,为公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时间,公交客流会存在不均衡性,高峰时段的公交乘客过多,平峰时段的公交乘客过少,造成了公交调度不均衡问题,使有限资源浪费严重。在计算机视觉智能公交系统中,自动乘客计数技术是其关键技术。自动乘客计数技术,是对乘客上下车的时间和地点自动收集的最有效的技术之一。根据其收集到的数据,从时间和地点两方面对客流分析,为城市公交调度进行合理的安排。
2019-01-25 18: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