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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29)|成都市政协常委、天府新区商会会员王春生积极履职建言
2020-05-16 10:48:18



王春生

成都市政协常委

天府新区商会会员

成都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成都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税总发〔2019〕第48号),解决了破产案件中涉税问题的部分难题。为完善公告内容的配套措施,解决破产实务中涉税难题,推进我市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专项解决成都市破产案件相关问题,助力成都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一些相关的破产涉税政策,也解决了部分问题,但是提案人作为常年专业从事破产业务的从业者,深感因缺乏明确的操作依据及专项的配套制度,致使上述涉税难题始终未能得以有效解决。为进一步提高破产办案效率,就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01



涉税相关问题,提高破产办案效率


尽快出台符合成都经济发展实际的破产企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企业非正常户的身份让企业破产程序在与税务相关的进程中举步维艰,严重拖累了破产程序,加快解决破产程序中非正常户难题;针对破产涉税问题,建立专项的一站式服务机制,在税务局设立破产涉税专门岗位,确定专人负责破产税收业务;关于解决破产企业注销困难的建议:第一,明确文件概念,消除理解歧义;第二,针对破产企业设置专门的出具清税证明的规则;第三,制定税款本金、滞纳金分离入库的操作细则。

02



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助力成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目前,成都市尚未设立破产法庭,破产案件由成都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分别管辖,这导致法院很难集合审判专业优势,在府院协调上也难以实现有效合力,无疑阻碍了全市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推进。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提案人结合实践经验与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构建完善府院协调机制;设立破产公益基金;尽快设立破产法庭,实施破产案件集中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