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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战略谋划和决策部署,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18〕4号)以及《四川省区域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四川省“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产业园区创新改革发展规划》《四川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符合征集条件的基础上,对各市州重点布局产业项目以及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作出的构建具有四川特色优势的“5+1”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部署,着力推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重点聚焦并加快培育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16大重点领域的重大产业。
其中: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与两化深度融合、先进制造业、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重点支持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等;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园区搭建孵化器(标准厂房)、建设特色“园中园”、构建完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园保贷”,促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新兴产业培育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产品规模化等。
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补、融资贴息、保险补偿、补偿金注入、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等方式。
征集方式:
采取网络征集方式,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登录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 。 (http://202.61.89.177/scjm/login.jsp)
征集时间:
2019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
项目征集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并对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对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19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负责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合规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项目的重复性的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在正式推荐上报我委的同时将推荐企业项目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3. 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强化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加强对申报项目实施情况的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
按照“上下联动、高效有序、加强监督”的原则,依托我委项目库、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库,落实确定支持项目的主要流程: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网站填报申报项目信息,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我委相关项目处室对申报项目信息进行复审并编制项目评审方案报各资金牵头处(室)汇总、各资金牵头处(室)会同相关项目处(室)公开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后对拟支持项目组织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各资金牵头处(室)会同相关项目处(室)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委党组会审议确定支持项目。
各地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支持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协助同级财政部门做好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赵凌静
联系电话:028-86263148
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机关纪委 028-86257046
省纪委驻委纪检组 028-86266305
1. 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2. 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3. 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4. 新兴产业培育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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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经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