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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减税措施支持创新创业
2018-08-31 18:51:33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30日在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一系列减税措施支持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其中之一是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的限制,有多重利好。

  

刘宝柱介绍,新政策的实施,一是有利于国内企业对标国际技术市场,引进国外的先进研发能力和技术;二是有利于企业在境外建立研发中心,更好利用境外发达国家的人才优势和科研条件;三是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资源,进而推动我国产业的转型升级。

  

近期,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刘宝柱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较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逐步走出国门,吸纳和学习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和科技创新技术,其研发活动也随之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创新活动也成为企业研发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

  

对于三分之二的比例限制,刘宝柱表示:“为了保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开展研发活动的初衷得以较好实现,又达到鼓励委托境外研发的目的,在政策设计时,我们对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作了三分之二的比例限制,体现了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致力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导向。”



国务院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部署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减轻药费负担。


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是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


三是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


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主动拿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有感受。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采访时说,由于税和费可调整、可优化的空间较大,因此减税降费是财政政策进一步发力、降低企业成本的主要抓手。会议确定的措施非常具有针对性,也体现了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一是直接降低企业税负,减轻企业成本负担,二是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的税负间接给企业减税,有利于修复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和信用市场的融资功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的意愿和能力,进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告诉记者,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是总量工具,中小企业作为相对薄弱的部门,政策受益比较困难,因此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增加支出和减税方面发挥结构性的调节作用。要使得中小企业从积极财政政策中受益,有针对性的减税是最为有效的政策。

(来源:川商传媒)